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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低头族专用道”当行为艺术
新闻作者:文/张玉胜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安雁塔路某商场门前,一条印着“低头族专用通道”几个字的路,近日引来网友热议。“低头族”是近几年才兴起的词语,意指长时间埋头玩手机的人,以年轻人居多。在街头划出一条专门的通道,支持者认为,这像是一种城市文化景观,变相提醒大家,放下手机,注意安全;而反对者则认为,此举完全没有必要。(6月5日《三秦都市报》)
  鲁迅先生曾经有句名言:“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如今这话可以被套用“低头族多了,也便有了低头族专道”。在人流如织的繁华街头,专门为低头族辟出一条通道,从表面看似乎不无“适者生存”的道理,且不乏有变相提醒安全的警示意味,但在笔者看来,此举并非行为艺术,其多重弊端显而易见,实践效果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首先,涉嫌侵犯他人路权。查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这里显然没有“低头族专道”的位置。道路划分既是保障人们有序出行的交通规则,也实际上是对确保各行其道的路权界定。从新闻画面可以看出,所谓“低头族专道”,无非是从道路一侧的人行通道中,截去一部分路面供“低头族”使用。对此,人们不仅要问,谁有这个权力为低头族专门设道?在道路资源有限的语境下挤占人行道,是不是对其他“非低头族”的行人构成侵权?
  其次,“专道”难保低头族安全。由于“低头族专道”在名分上于法无据,这就势必导致“专道”在出行实践中的难以“专用”。事实上,即便是名为“低头族专道”的划分,也并不能阻挡其他行人对“专道”的使用,这实际上也就等于无法保障“低头族”的行走安全;退一万步讲,即便行走于“专道”上的都是“低头族”,“低头族”磕碰“低头族”的现象也恐难避免。
  第三,不是“提醒”是“纵容”。仔细分析对此举持支持态度的人们,无不出于对“行为艺术”的考量,即变相提醒:“放下手机,注意安全。”这也许正符合制作者的原始本意。但在多数人看来,解读“低头族专道”,更像是对“低头”行为的一种肯定与鼓励,其言下之意就是“低头族可无障碍通行”,这实际上是对低头族的误导,恰恰背离了矫正陋习的主流民意。资料显示,长期低头看手机,极易患上腱鞘炎、颈椎慢性劳损等“手机病”;过度依赖手机会引发焦虑和沮丧等心理认知问题,导致社交能力退化等;边看手机边走路,更会导致安全事故。由此解读,警示“低头族”,不应靠“设专道”的反向提醒,更宜从抬起尊贵“头”、远离手机、行走安全路、成就健康身的角度正面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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