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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益”
新闻作者:文/石川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义”,是一个多义字,而笔者这里谈的是其首要意义,指的是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 《论语·里仁》中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和《论语·为政》中说到的“见义不为,无勇也”, 以及儒家学说倡导的“礼、义、仁、智、信”中所谈到的“义”,就是这个意思。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合符道德、体现公正、适合时宜,就是“义”的表现。一个社会,如果人人追“义”、个个讲“义”,必然好处多多,于是笔者便想到另一个谐音的“益”。
  将“义”与“益”两个谐音字连在一起,并非是牵强附会的“拉郎配”,而是从“义”的功能与作用看,“义”者,“益”也。
  “义”,是一种道义的维护,是一种秩序的遵循,是一种为人做事的尺度把控。推行“义”,与己与人与社会有百益无一害。
  “义”有益于身心。一个人一旦“义”字当头,考虑问题就会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不存坏心计,不谋缺德利,不说刻薄话,不干亏心事,所想所言所做都是合乎人情,合乎常理,合乎规矩,经得起考量,经得起追问。这样的人灵魂圣洁,精神富有,从来不担心半夜恶鬼来敲门,问心无愧,心安理得,身心愉悦。
  “义”有益于他人。“义”者,遵守公德,讲究道德,拥有美德,以德待人,用德处事。重“义”的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关心人、帮助人。践“义”的人从来就是向好向善,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他人与有“义”的人相处,就是与高人相处,同贵人结伴,收获的是好感觉,得到的是正能量。
  “义”有益于社会。“义”一旦成为一种风气,社会的成员都会自觉地按照角色的社会期待各守其位,各司其职。这样的社会,民主会得到发扬,法治会得到落实,公平会得到维护,正义会得到彰显。大家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劳动、创造和成果都会得到尊重、支持和肯定。社会管理也会不断有序,社会民众安居乐业,人与自然也会和谐相处。
  毋庸讳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滋长了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自由主义,淡薄了民族观念、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和社会观念,只讲权力不讲责任,只讲权益不讲义务,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自己不讲他人,只讲个体不讲整体,把“义”踩在脚下,将“利”举过头顶。这种人看似有所得,却损害了他人和社会,实际上失去了大“义”,终将无益于自己,还会“多行不义必自毙”。
  其实,中华民族一直拥有重“义”的优良传统。 “精忠报国”,“师夷长技以制夷”,“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一直是推动中华民族不断前进的巨大力量。“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中华民族崇高的民族气节。“为国分忧,为民解难”,“以天下为己任”是所有爱国人士的崇高理想。“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中华民族的一面旗帜。在义利关系的处理上,强调为民族、为国家的优秀道德品质,推崇“义以为上”,“以义统利”,“先义后利”,要求“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倡导“仁爱”的人道主义精神,要用“仁爱”之心去对待他人;提倡父慈子孝、夫义妻贤、兄友弟恭,待友诚信、为人正直、处事循义,尊老爱幼、尊敬师长、抚贫怜弱;在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稳定上,要尽到自己的义务,做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时代发展到今天,所确立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对中华民族重“义”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做人要做有益的人,方可拥有做人的价值。要有益,就得在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处理上讲“义”、重“义”、践“义”,做到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义薄云天。当前,最直接最现实的讲“义”,就是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认真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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