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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入法”方能实现“幼有所育”
新闻作者:张西流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目前学前教育面临哪些困难?学前教育究竟应该教什么?在解决“好入园”的同时如何破解“入好园”难题?学前教育立法是否有必要?在日前由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联合举办的“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论坛暨中国学前教育专题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围绕“学前教育”这一关键词展开深入探讨。(11月19日《光明日报》)
  近年来,学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日益突出。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因素,长期制约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基础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基础,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三方面组成,学前教育是基础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会影响整个基础教育的质量。因此,学前教育也是目前最亟待加强的部分。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幼有所育”“办好学前教育”,与幼儿园相关的新闻近期频见报端,人们对学前教育的关注也再度高涨。
  不可否认,学前教育作为对孩子的启蒙教育,却一直被义务教育拒之门外,已产生了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比如,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体系,造成由地方财政投入的公办幼儿园屈指可数,资源奇缺,多由公务员系统和教育系统的子女所享受。大多数家庭的子女被推向私立幼儿园,高昂的收费令家长不堪重负。以至于,“入园难”和“入园贵”,已成为子女教育“第一难”。
  近年来,每逢全国“两会”,都有代表委员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受到了教育界和孩子家长的广泛关注,可以说,也代表了全体国民的共同诉求。只有在立法上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才能监督和激励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事实上,这个问题也获得了政府重视和政策呼应。在《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问题是,纲要并未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这也导致一些地方在重视和支持幼儿园建设上打了折扣。
  可见,只有“幼教入法”,方能实现“幼有所育”。具体来讲,只有修改教育立法,改革学前教育投入体制,扭转幼儿园资源紧缺的现状,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子女教育“第一难”。换言之,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学前教育的制度定位问题,才能够为幼儿园创造良性发展的环境。比如,公办与民办并存的幼教资源,可供公众自由选择,既可以让绝大多数家庭的孩子共享公办园提供的“免费蛋糕”,又可以让少数富家子弟享受到由民办园提供的“收费薯条”。特别是,当公办园不再稀缺时,大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共享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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