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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旅游购物团”之下谁都是牺牲品
新闻作者:文/王军荣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一”小长假期间,一段近5分钟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疯传网络。视频中的女导游用了“脸都不要”等激烈言辞辱骂并威胁游客,数分钟里竟没有游客打断或者表达不满。从视频中女导游的言辞以及事后调查可知,该旅行团是一直备受旅客诟病的“低价团”,每位游客行前仅缴纳了1元的团费。
  (5月6日《中国新闻网》)
  游客仅仅缴纳了1元的团费就参加了旅游,真能游得开心吗?这世上还真没有免费的午餐,游客这边付出少,那边必然付出多——要以购物来补偿团费。然而,许多游客却似乎很精明,在需要购物的时候不愿意,于是导游就坐不住了,如果游客不购物,导游就要喝西北风了,且无法向旅行社交账。本来,双方讲好的是“购物团”,然而,在违规的做法之下,诚信早就荡然无存了。其实,在“1元旅游购物团”之下,谁都是牺牲品,游客无法游得尽兴,导游在曝光之后更是被剥夺了从业资格,再大的委屈也只能独自吞下。
  所谓“低价团”,谁都知道这是个“陷阱团”,但偏偏要往火坑里跳。对于“低价团”,《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2013年12月16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一条《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对关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项目做出相应解释。但在实际中执行得不给力,于是“低价团”就不同程度地死灰复燃。
  “低价团”为何难以绝迹?行业分析人士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旅游行程中购物、演艺等“二次消费”环节的高额回扣。这个相当诱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低价团”的生命力就变得极其顽强了。虽然知道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总以为有了《旅游法》,旅游秩序会变好,可从现实来看,却不如人意。背后的根源则是,《旅游法》并没有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这又是谁之过?
  “一分钱,一分货”,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必然难以保证服务质量。在低价经营的恶性循环中,游客和导游都是“牺牲品”。旅游市场难道真的整治不了?法律的尊严又败在了谁的手中?执法者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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