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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的“禁酒判决”维护了家庭的和谐
新闻作者:郭元鹏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郭元鹏
        宿迁市沭阳县男子孙诚(化名)时常酗酒,而且在酒后对妻子和子女实施家庭暴力。今年7月份,孙某酒后滋事,被沭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孙诚醉酒闹事已多次,以后再犯怎么办?对此,经沭阳县检察院建议法院作出江苏省首例“禁酒令”,要求孙诚在今后五年内滴酒不沾,一旦饮酒,缓刑就将变成实刑。12月2日,法院采纳检方意见向孙诚开出了一张“禁酒令”。(12月3日《现代快报》)
在以往的时候,法院的判决往往会一判了之。按照法律程序、法律标准,该怎样判决就怎样判决,有没有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法律条文已经执行,因为法官工作已经结束。但是,真的一点问题也没有吗?如果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就是有问题的。
就拿这个经常酗酒殴打妻子和女儿的男子来说,他酒后寻衅滋事已经成为了习惯。按照法律规定他是可以获得实刑的,但是考虑到他是一家之主,家里的经济来源还要依靠他,如果因为酒后滋事殴打妻子女儿就将他投入到大牢里,家庭也会因此陷入困境之中,所以法院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他实施了缓刑的判决。但是,如果因为要照顾家庭就在判处了缓刑之后,不管不问了,也是可能发生问题的。他兴许就会再次因为酗酒而出现问题,危害家庭、危害社会。如何解决这一棘手问题?当地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想到了这个办法,在判处了缓刑之后,开出了江苏首张具有法律意义的“禁酒令”。
当然,一个“禁酒令”未必就能完全解决问题。孙诚或许会因为对酒的依赖性,依然会故伎重演。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法院又采取了后续的措施,让当地社区组织以及他的邻居负责监督他,如果其在缓刑期间再次喝酒,将把缓刑立即变成实刑。这样的判决是柔情的,既可以保证不因为判刑把一个家庭推入到困境之中,也能不至于因为该男子的再次酗酒影响家庭生活。这样,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和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出了问题,则会影响社会。对于牵涉家庭的案件判决,就应该坚持这种法律柔情的标准,不能是一判了之,而应该是主动将法律的手掌继续延伸。向酒鬼开出“禁酒令”这样的事情很新鲜。相信,这个经常酗酒的男子会有所顾忌的。
现实生活中,法院的判决往往存在一判了之的情况。妻子打了孩子,被判刑了,结果孩子没人照顾了;丈夫打了爹妈,被判刑了,结果爹妈没人赡养了;丈夫打了妻子,被判刑了,结果一个家庭的收入来源就没有了,家庭从此陷入困境。完全依照法律的判决,虽然法院的责任已经完成,法官的工作已经完成,但是,此后引发的社会问题却没有真正的解决。这样的一判了之,对于法律纠正社会乱象的本意来说,未必就是完美的。有的时候法律的强硬也需要法律的柔情来互补。
向酒鬼发出必须滴酒不沾“禁酒判决”的办法虽然好,但是也还有遗漏之处,这种强硬的“禁止喝酒”,如果能配合上“强制戒除酒瘾”措施就会更加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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