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月22日发出公告,对养某医院等4家违规医院作出收回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定额、停止协议服务、罚款、通报等处理。根据公告,2012年,清新区太平镇村民冯某淮在中介带领下去医院住了四天三夜,此后一年半时间,他和朋友住院七八次,从医院领到数额不等的“配合费”。他在住院期间未用药,出院时,医院退回他交纳的100元押金和30元伙食费,另外还给了200元。 (2月25日《广州日报》)
|
|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