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指出,自2023年起,启动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在全国认定百名乡村工匠大师、设立百个大师传习所,认定千名乡村工匠名师、设立千个名师工作室,弘扬传统技艺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价值,活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顺应乡土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乡村工匠内生动力,扶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特色企业,打造乡村工匠品牌。
《实施方案》明确,原则上每年每个省份可推荐9~10名乡村工匠名师,西部省份可增加1~2人,根据乡村工匠名师评定结果,每年每个省份可从中推荐1名乡村工匠大师,西部省份可增加1人。主要从县域内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等领域的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产生。
《实施方案》提出数条支持措施,包括支持技艺传承、支持技能培训、支持产业发展、支持品牌培育、支持评先评优等。教育、文化和旅游、妇联等相关部门将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开展的技能培训纳入专项研培计划和专班培训。对传承传统技艺较好、产业带动效果明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乡村工匠名师、大师,优先推荐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在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等表彰中予以适当倾斜,增强其获得感和荣誉感。
《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推荐质量,乡村工匠名师、大师推荐工作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坚持覆盖面广、促进农民增收效果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力强等原则,突出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把好推荐人选技能关、品德关、贡献关,确保推荐质量过硬。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乡村工匠名师、大师技艺传承、促进就业等情况定期进行评估,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