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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7月15日> > 总第2968期 > 11 > 新闻内容
家政服务出意外,谁担责谁赔偿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史超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深圳发生令人痛心的一幕,58岁女保洁员在华强北茂业天地上班期间摔倒,经过十余天抢救,最终救治无效死亡。虽然公司为其购买了保险,但保险公司经查验评估认为“员工因自身突发疾病于48小时之外身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暂无法按工伤处理”。目前,该保洁员家属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家政服务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意外发生谁担责、谁赔偿,往往成为事故后矛盾的焦点。为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风险,妥善应对事故带来的工作生活困难,不少家政公司会通过购买保险来转嫁风险。那么,家政行业保险应该如何买?其中细节知多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特邀湖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智库风控专家以及法律事务专家,细说家政服务风险防范那些事儿。
案例 新生宝宝从育儿嫂怀中摔落致伤,谁担责
方某的丈夫刘某与某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家政服务协议》,由某家政服务公司推荐其家政服务人员张某为方某夫妻未满月的新生宝宝提供保育(全职带孩子)服务,工作时间为全天。一个月后一天的凌晨2点30分,张某抱着孩子时,将孩子摔落地上,导致颅内出血、颅骨骨折、头皮出血。孩子刚出生一个月就造成重创,方某夫妻向某家政公司提出赔偿。要求被拒后,夫妻俩起诉某家政服务公司和育儿嫂张某本人,请求法院判令双被告支付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庭审中,为方某家提供育儿服务的张某表示,事发当日是方某让自己将以往每次给孩子喂食奶粉的数量直接降低了1/3,导致孩子晚上饿醒一直哭闹,自己只能抱着孩子倚在床头。由于每天24小时独自照看孩子导致睡眠不足,孩子才从身上滑落,并不是自己故意将孩子摔落致伤。
对于方某夫妻提出的赔偿请求,张某认为,作为某家政服务公司的一名服务员,自己是受公司指派在履行职务活动。依照家政服务协议第11条的约定,某家政公司在收到甲方全款后,要投保家政保险以转嫁发生事故后风险的责任,届时由保险公司直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析   用工形式不同,责任分担不同
家政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意外受伤或致使雇主财产或人身损害,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用工情形不同,带来的用工性质、法律风险也各有不同。”湖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智库法律事务专家李萍律师表示,谁来担责要视用工形式而定,目前家政行业一般有两大类:
若为员工制的用工形式
家政服务员与家政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家政服务人员作为家政公司的员工,在从事家政服务过程中造成雇主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家政服务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家政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家政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服务人员追偿。
另外,如果是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内在雇主家工作时因意外受伤,应当属于工伤的范畴,应当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若为中介制的用工形式
家政公司作为中介,与雇主之间形成的是中介合同法律关系,一旦雇佣双方达成协议,中介公司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在这种用工形式下,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形成劳务关系。当家政服务人员因自身过错导致雇主遭受损失,雇主可直接向家政服务人员追责,要求家政服务人员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因与家政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雇主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如果是由于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要想将服务风险降到最低,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正规的员工制企业更有保障,而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是员工制企业,必须对员工管理到位,培养优质的人才,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李萍建议,家政公司依法为员工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以此防范用工风险。如果没有条件买企业职工社保,则建议购买雇主责任险、家政人员责任险等商业保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责任风险。
案例
保洁员拿到伤残赔款,清洁公司又收传票
2018年6月,胡某在某清洁公司承包的药房总部办公楼外墙清洗时,因绳索放短,摔到地上受伤,经工伤鉴定为8级伤残。在院期间,该清洁公司老板个人支付陪护费、医疗费、胸腰支具等89688.52元。住院期间双方多次沟通,胡某口头承诺只要能拿到20万元赔款就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赔偿,并将医疗费用报销部分返还公司。该清洁公司在三家保险公司为胡某购买了总计100万限额的团体意外伤害险。出院半个月后,胡某凭意外伤害险保单顺利从三家保险公司共拿到了211800元伤残赔款。没想到,2019年4月,该清洁公司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胡某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各类费用及工伤残疾赔偿金共计332300元。
清洁公司认为胡某非公司固定员工,工伤不成立,于是起诉人社部门工伤认定错误。法院认为胡某是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受伤,工伤成立,清洁公司败诉。此后,胡某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员裁决“清洁公司自裁决生效起五日内向胡某支付交通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合计167819.56元”。
解析   量身定制“家政险”及时止损
“保险可以在发生意外时为相关方减少损失,但提前远离风险,才是避免损失、降低经营风险的最有效方式,家政公司的风控管理也非常重要。”湖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智库风控专家付振国表示,目前湖南省家协联合鼎安保险经纪平台为行业量身定制的“雇主责任险”以及“家政服务人员责任险”备受欢迎,500余家家政公司为超4万员工投保,已覆盖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与家政服务市场相关的常见保险产品有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家政服务人员责任险及家政经营人责任险等。付振国建议,家政公司在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和家政服务人员责任保险的前提下,还应该注意这些常见的投保注意事项以及理赔“套路”:不同工种对应的风险程度不同,购买保险要如实告知,要保证员工带保险上岗,不允许脱保、漏保;避免雇佣年龄超过70岁的人员;发生事故24小时内要及时向保险经纪报案,如超过24小时报案,将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核实真实情况从而难以理赔;保险理赔误工费天数应根据医生医嘱、病历资料判断伤者伤情,再与公安部发布的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结合合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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