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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新闻作者: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唐龙海 刘士琳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唐龙海 刘士琳 )“刑事检察‘捕诉一体’,第九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原民事行政检察处一分为三……”11月18日,湖南省检察院举行内设机构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内设机构改革总体情况。此次改革,省检察院设置22个内设机构,其中业务机构12个。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董石桂介绍,省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其中原民事行政检察处一分为三,组建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个检察部,而且检察业务部领导职务由过去的“处长”、“副处长”全部统一称谓“主任”、“副主任”。
  同时,按照案件类型组建的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改变了过去批捕、起诉分离的运行模式,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一类刑事案件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员额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理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切实提升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据介绍,11月15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了机关新组建内设机构的人员安排方案,新的机构正式挂牌运转,履行工作职能职责。
  此外,市(州)县检察系统的改革也正在紧锣密鼓进行。
  新闻发布会由湖南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彭志敏主持,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处处长雷戬楚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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