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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日记”传播普法“好声音”
新闻作者: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周纯梓 供图:受访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可以明确,周某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是有效的……”把每天的工作情况和感受写入“民情日记”,是“老莫”每天必做的一件事,也是他破解难题的“法宝”。
  老莫名叫莫盛云,是张家界市桑植县司法局陈家河司法所的一名“老司法”,担任陈家河司法所所长已近30年,多次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同时,陈家河司法所也被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点赞”,先后获“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全市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称号。


  
“民情日记”解民忧
  “这套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已经把户口迁离出村的钟小云是否拥有该土地的所用权?这些问题需向国土部门咨询求证……”11月9日,莫盛云告诉记者,每遇到一起案件,他都会把心得、感悟记录成“民情日记”,而上面这段“日记”则是来自于最近发生的一起矛盾纠纷。
  今年9月初,云朝山村一村民钟小云(化名)找到了莫盛云寻求帮助。
  原来,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钟小云将自己在村里的房子变卖,并把户口迁到了长沙。现在,钟小云想把宅基地从村里要回来修房子,责任田和自留地归她使用。而原来的宅基地已被村组分配给其他村民建房,其他村民不愿意退还。
  莫盛云说,这起案子涉及到一些复杂的问题,“比如,房子卖掉之后的土地承包权、使用权,是归买房人还是归村组所有?户口迁到了长沙,但身份证上的地址仍在村里,那她算哪里人?退耕还林的收益该分她一份吗?”
  为此,莫盛云带着当事人找了公安部门、国土部门、村支两委相关负责人召开协调会。
  莫盛云告诉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身份问题以户口本为准。国土部门在查询相关条例后表示,虽然户口迁出,原房屋已经被卖掉,但是根据1984年的政策,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自留山、自留地应该归钟小云所有。”
  随后,莫盛云挨家挨户向占有土地的村民宣讲了相关法规,并进行了劝说。如今,相关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钟小云成功收回了自己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
  “民情日记”既是经验总结,也是普法素材。在上述案例中,除了把“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归谁所有”等问题总结到“民情日记”里,莫盛云还会通过定期讲课的形式传递给村调解主任,再向村民普及。“下一次,村里再遇到类似问题,村调解主任就可以解决,效率更高了”。
  在莫盛云的带动下,村里的调解主任们也兴起了写“日记”之风。“以前,做调解还经常感觉有些力不从心,现在找不到头绪的时候就去翻‘日记’,大部分矛盾纠纷都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了。”云朝山村的调解主任说。
  据统计,近三年里,莫盛云协助陈家河镇的村调委会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纠纷617起,协助综治办调解各类重大纠纷98起。
  
“以案释法”推动普法教育
  做好基层调解工作,排查矛盾纠纷是关键。在日常工作中,莫盛云十分重视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镇村两级建起了法治宣传栏,并邀请专业人士深入到学校、镇政府机关和部分村委会,宣讲“三农”等法律知识。
  同时,莫盛云主动创新,利用各村“党员群众讲习所”,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通过‘民情日记’的案例说法,不但故事性强,而且贴近实际,村民更容易听懂、听进去,他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增强”。“党员群众讲习所”也增加了“调解室”、“法纪道德宣教室”的新功能。
  仅2018年以来,莫盛云就通过司法所开展了“送法下乡 法治宣讲”等大小活动20余次。此外,莫盛云还多方奔走,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3000余份,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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