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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仲廉:新中国第一位女法院院长
新闻作者:策划/湖南省妇联宣传部 文/郭玲 漫画/潘晶慧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吴仲廉
  原名统莲(1908年—1967年),郴州宜章县城关镇人。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1月参加湘南起义,4月上井冈山。曾是毛泽东身边的书记员,《古田会议决议》最初就是由她抄写。1934年参加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1936年10月奉命西渡黄河,鏖战河西走廊。1952年,吴仲廉出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成为新中国担任这一高职的第一位女性。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7年1月19日在“文化大革命”中含冤逝世。1978年平反昭雪。



  1956年夏,深夜时分,空气沉闷,周围的树木一动不动。此时,屋内的灯依然亮着。
  “吴院长,时间不早了,我送您回去休息吧!”警卫员小王敲了敲门,见里面没人回应,便透过门缝轻声劝说屋内的人。
  这位“吴院长”,便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仲廉。1952年,吴仲廉来到法院工作,此时正值司法改革运动后期,也是清查案件的关键时期,各地上报高院判了死刑的便有854人。吴仲廉觉得案件清查不能马虎,这854名死刑犯的背后,是几百个家庭和几千名家属,事关大局。于是,她亲自审阅案卷、核对事实,经常工作到深夜。
  由于此前在长征中历尽艰辛,又在国民党监狱饱受折磨,吴仲廉的身体一直比较差。法院上下深知吴仲廉心系群众,对同志也关怀备至,唯独对自己考虑得太少,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常常带病“运转”。大家多次劝吴仲廉住院治疗,但她执意不肯,总是乐呵呵地说:“老毛病,死不了。”
  警卫员小王跟随吴仲廉有一段时日了,知道院长工作时不能被打扰,但白天院长就感到身体不舒服,还请了医生来看——只是这看完病后,院长就再没有离开过办公室,怎么受得了?小朱忍不住又敲了敲门,吴仲廉叫他进来。
  看着吴仲廉办公桌上堆满了厚厚的案卷,小王说:“院长,您真的需要休息了,医生说过……”
  “我的身体不打紧。”还没等小王说完,捧着案卷的吴仲廉打断了他,“你看看,这些人命关天的案子可不能耽误啊”!
  “可这些都是陈年旧案,一时也很难翻供的。”小王说这话时,没敢抬头看吴仲廉。作为一名警卫员,他只要尽到守卫职责就行,但这一年信访室里群众来访不断,他跟着吴仲廉,怎么也知道一二。
  吴仲廉蹙着眉头,轻轻放下案卷,在昏黄的灯光里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抬头望向窗外,感慨地说:“毛主席多次讲,韭菜割了可以再长,头杀了却不能再长出来,杀人不能像割韭菜那样轻率啊!我们手上掌握着生杀大权,就要对人民高度负责!”
  提到毛主席,吴仲廉陷入了回忆……
  那是1928年4月,井冈山会师后不久。20岁的吴仲廉因为文化程度较高,又写得一手娟秀的毛笔字,便被调到红四军政治部工作,成了毛泽东身边的一名书记员。
  当时,吴仲廉的工作非常紧张、繁重,起草通知、抄写命令,往往军委会议刚一结束,就要将会议决定抄写多份,立即分发到各部队去。吴仲廉经常一个人干几个人的工作,刻钢板、抄文件、印材料,样样事情都完成得很出色。
  1929年12月,吴仲廉作为工作人员参加了古田会议。大会经过热烈讨论,一致通过了毛泽东代表前线委员会起草的3万余字的8个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这个决议的最初版本,就是经吴仲廉一笔一划抄写出来的。
  长期高强度的伏案工作,吴仲廉早已经习惯,眼前这叠案卷她又怎能不会加急处理呢?她站起身来活动了下脖子,又继续拿起了笔,还叮嘱着:“小王,你先回去吧,我还要把这些看完。”
  吴仲廉在审判工作中一贯强调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她经常告诉同志们,“审判案件是关系到人的政治生命甚至生杀予夺的大事,认定事实、执行政策一定要过硬,丝毫马虎不得”。
  吴仲廉发现,这次上报的死刑犯中,有不少被定性为“破坏统购统销的反革命分子”。但她仔细分析,有的人是属于对粮食统购思想不通,有抵触情绪,而有些地方干部对党的政策宣传不够,工作简单粗暴,激化了矛盾。而且,当时的政策本身也有不够完善的地方。
  其中一名姓何的犯人,当过国民党政府的副县长,有关部门报来,要将他作为“历史反革命”判处死刑。吴仲廉发现,这个人曾利用职务之便,对革命工作给予过支持,虽然也做过坏事、有一定罪行,但分析当时的历史条件,他并没有彻底与人民为敌,是有一定的民主精神的。
  通过实事求是的分析,吴仲廉派出96人的工作队到各地核实。经过一一甄别、再三审核,最后854人中确定非杀不可的只有24人。这件事在当地影响极大,吴仲廉依法办事,有胆有识,被群众称赞为“女包公”。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多次去杭州。期间,他经常把吴仲廉找去叙旧,回忆当年在井冈山和中央革命根据地的斗争,评说其中的是非曲直。当毛泽东了解到这次旧案清查的来龙去脉后,更是诙谐地对吴仲廉说:“法院万岁嘛!”
  吴仲廉觉得这是毛泽东对司法工作的极大鼓舞,她更是树立了要一辈子干法院工作的志向。她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新中国的人民法院是在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当时,“提高老干部,培养新干部,改造旧司法人员”是人民法院最迫切的任务,吴仲廉便带领法院的同志,“一边作战,一边建军”。她强调要携眷下乡、巡回审判,在全省普遍建立起人民法庭和巡回法庭,清理了数以万计的积案,使人民法院的工作很快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吴仲廉本人也迅速完成了从党的政工干部到司法战线领导人的角色转变,成为颇有建树的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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