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独家报道了邵阳市新宁县人民医院“招护士要求两年内不准怀孕”的消息,引发社会巨大关注。截止1月28日,报道引起的“招护士要求两年内不准怀孕”和“医院回应护士两年内不准怀孕”两个话题分别登上新浪微博热搜榜,共有2亿多网友关注。多家媒体相继发表了评论员文章。
“招护士要求两年内不准怀孕”为何引来上亿网友围观?或许这戳痛的是每个职业女性的心。
招临时护士要求“两年内不准怀孕”
近日,有网友向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反映:“邵阳市新宁县人民医院招临时护士,要求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这实在不人性化,违背《劳动法》,也是对女性的歧视。”
根据该网友的提示,1月23日,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在一家招聘网站上找到了《新宁县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临时护士人员简章》(下称“招聘简章”)。其“招聘条件”一栏,除了对应聘人员的职称、身高、年龄有要求,还特别提到 “两年内不准怀孕”。
1月23日下午,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联系到了邵阳市新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徐玉光。徐玉光承认,这则“招聘简章”确实是新宁县人民医院发布的,并对“两年内不准怀孕”的条件进行了解释,“医院护士比较紧缺,如果招过来就怀孕的话,那我还不如不招”。
他还补充说:“我招聘的是临时护士,一年一签。如果是招聘在编护士,我们不可能提出这个条件。”
对于该“招聘简章”被指涉嫌“违反《劳动法》和歧视女性”的说法,徐玉光说,这个招聘条件经过了县里有关部门的认可,“不存在违反《劳动法》,也不存在歧视女性,我这个条款是愿意来就来,这个要求达不到,可以不来。”
1月24日,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迅速引发社会关注和网友热议。
被报道后,官方取消不妥条款
1月25日上午,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称,该招聘涉嫌违反《劳动法》和歧视女性。该工作人员称,由于医院招聘的是临时护士,所以招聘信息没有报送劳动管理部门审查,目前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经介入调查。“‘两年内不准怀孕’的要求不合规,可能是医院的表述不准确。如果应聘者认为不妥,可以与医院沟通协商,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该工作人员表示。
当天中午,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再次致电徐玉光,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当天下午,新宁县委宣传部回应称,新宁县人民医院因护理人员力量不足,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同意,启动了本次临时护士的招聘工作。该医院政工科的工作人员在起草招聘简章时,提出了“两年内不准怀孕”条款的内容,未经审批和加盖院里公章就流入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该院发现后高度重视,立即取消了“两年内不准怀孕”这一不妥条款。
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局长介绍,1月24-25日,新宁县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招聘临时护士,有64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护理专业人员参加考试。该院正式招聘公告中已没有了“两年内不准怀孕”的条款,招聘考试也在县纪委的监督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律师说法>>
涉嫌违反《劳动法》和歧视妇女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翔表示,《劳动法》第十三条就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王翔说:“医院的这条规定,实质上就是涉嫌违反了《劳动法》,也涉嫌歧视妇女,因为它剥夺了妇女与男子同等就业的权利。”
网友热议>>
截至1月28日,“招护士要求两年内不准怀孕”的报道在今日女报全媒体发布后,引起广泛讨论和转发。报道引发的“招护士要求两年内不准怀孕”和“医院回应护士两年内不准怀孕”两个话题仅在新浪微博上就分别有超过1.1亿网友关注。
网友“oh my lady nana”:如果这条规定没问题,那其他公司是不是也能效仿?那刚毕业和没结婚的女生,是不是就别找工作了?
网友“与苏轩儿一起玩耍”:个人觉得不妥,不是女权不女权的,就是万一怀孕了呢?意外怀孕也有啊。
网友“御林清道夫”:这是很多行业目前无法逾越的痛处,医院不让生育违反法律,护士生育后休完产假度过哺乳期就辞职又该如何约束呢?
网友“张鬼草”:为什么护士只能女的做?啥时候男护士多了,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媒体热评>>
《新京报》:此要求“无关坦诚而是歧视”
如果这样的招聘得到了舆论的理解和肯定,那类似的歧视或“额外要求”就会更加堂而皇之、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而这只能让事情更糟糕,长远看来,没有谁是绝对的受益者。或许你已过了生育年龄,或者你是男性,但你无法保证,你的女儿会不会遭遇更加恶化的就业环境。
《中国青年报》:消除性别歧视需要社会埋单
不论是谴责这家医院,还是为医院辩护,都无法触及问题的本质。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归根结底,要解决女性就业者在职场上的尴尬,政府与社会绝对无法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