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8年07月26日> > 总第2824期 > 10 > 新闻内容
“德”与“得”
新闻作者:文/石 川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生在世,正常的人都祈望有“得”,只是祈望“得”的内容不同、层次不一。有人祈望得民心、得称颂、得尊重,乃是超凡之“得”; 有人祈望得功名、得地位、得事业,乃是脱俗之“得”; 有人祈望得知识、得学问、得才干,乃是高雅之“得”;更多的人则是祈望得衣食、得健康、得安全,乃是起码之“得”、普通之“得”、必需之“得”。但人们追求“得”的轨迹却逃不出马斯诺的需要层次论,一级一级往上求:力保基本的,力争高雅的,追求脱俗的,向往超凡的,从生存到发展,从生理到心理,从物质到精神,从外在到内在,从平凡到卓越,从卑微到崇高。不管求什么,也不管要追求哪一个层级,只要不妨害社会和他人,都是无可厚非的,甚至还可被看作是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有进取、有作为的表现。
  大千世界,形形色色。有些人不愿付出和劳作,却盼望不劳而获,梦想“天上掉馅饼”,或是希望一夜暴富、一举成名、一步登天,兴许一时能获取别人的理解、同情和施舍,但终究是好景不长,并会沦为社会的负担和笑柄。有些人虽然身体力行,由于受到一些主客观条件制约,付出与得到却不成比例,甚至是劳而不得,但比起前者却是一个进步,因为这些人要么心智得到了启迪、要么肌肤得到了强健,“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铁律最终会帮助这些人收获应有的所“得”。但更多的人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几分付出就有几分收获,会是劳而有“得”。
  劳什么、以什么方式“得”,展现了人的境界、体现人的品质、彰显人的大小,也决定了“得”的性质。
  以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方式去谋“得”,得之越多,他人和社会损之越多,这属缺“德”之“得”。以这种方式求“得”,兴许会得逞一时、风光一阵,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因果规律终会发生效应。这种人自然会受到法律的审判和惩处,或者会得到舆论的谴责和唾弃。像那些不择手段捞权、捞钱的贪官污吏,像那些欺世盗名的伪专家、伪权威,像那些将己“得”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卑鄙之徒,莫不是缺“德”之“得”者,终究不会有好的下场。这种人看似“得”了,最终却失去了民心、失去了尊严、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品格、失去了灵魂、失去了根本。此所谓,缺“德”之“得”者,小人也。
  而以利他、利社会、利国家之方式求“得”,“得”之越多,他人与社会也会随之受益越多。这是有“德”之“得”。这种方式的求“得”之人,其本人兴许会一时“得”得很苦,甚至“得”不偿失,但终究会受到人们的赞许和爱戴,得到社会的肯定和尊敬。像钱学森、袁隆平这类科学家,像焦裕禄、孔繁森这类领导干部,像雷锋、郭明义这类平凡人物,都属于有“德”之“得”者。他们似乎看似没有得到什么,实际上却收获了大大的“得”,为万民所称颂,为社会所景仰。此所谓,有“德”之“得”者,君子也。
  由此看来,“德”与“得”不仅只是音同,而且有着因果关系:“德”为“得”之基,有“德”方有善“得”。
  当今时代,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思潮的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人们的价值追求日益多元多样多变。中华民族正在朝着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迈进。面对这种形势,在求“得”的方式上,我们更要旗帜鲜明地倡导和褒奖以“德”求“得”,营造“鄙视小人、谴责小人”“学习君子、争当君子”和“君子好名,求之有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社会风尚。用坚定的理想信念、鲜明的政治立场、高度的理论修养以及强烈的大局意识等好的政治品德,去赢取风气之先,引领时代潮流。践行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内涵的社会公德,去求得社会认同,获取广泛支持。遵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去实现出类拔萃,赢得业界尊重。秉守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为要求的家庭美德,去享受生活,品味幸福。
  一个人,拥有了良好的政治品德,并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也便自然地造就了自己的良好品格。以良好的个人品格去谋“得”,坚持以“德”换“得”,自然会得其福、得其禄、得其寿、得其喜,而且“得”高境界、高品质、高形象,这样的“得”方属大“得”、长“得”、真“得”,可谓“得”得踏实、“得”得愉悦、“得”得称道。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