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宿州市萧县教体局下发通知称,因部分学校供应的学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时试喝,以确保学生饮用安全。5月23日下午,萧县网宣办官微发布通报称,班主任试喝制度目的在于增强班主任责任心,并无让班主任承担安全风险的意图,目前该项工作并未执行,已及时撤销通知决定,已停止学生牛奶的供应。(5月23日《新京报》)
首先需要说的是,当地教育部门的出发点是善意的。在当地出现了牛奶疑似安全隐患的时候,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让老师试喝,确保没有问题了再让孩子喝。这是对孩子的保护。不过,很明显的是,这种“老师先喝”的做法也是鲁莽的,这就是不折不扣的拍脑袋决策。善意可贵,鲁莽不容。
“老师先喝”,似乎应该能够确保孩子的安全。但是,这并不能真正确保孩子的安全。因为,即使牛奶存在问题,这个问题也可能并不能及时显现出来。比如,可能喝了之后几个小时才显现出来,甚至到第二天才显现出来,这会与问题奶的问题严重与否有关系。“老师先喝”,一小时之后再让孩子喝,那么,如果问题奶的问题呈现需要几个小时之后,也就不能规避伤害了。而且,问题的呈现,还会与个人的体质有关系。有的人喝了没事,不代表所有人喝了都没事。有的人喝了立即有事情了,有的人喝了几个小时之后才会出事情。
最为关键的是,如果牛奶真的有问题,真的存在安全隐患,那么让“老师先喝”,老师就该承担这个风险?老师的健康不重要?老师的身体不是身体?老师喝坏了身体谁负责呢?老师不是安全隐患检测的小白鼠,谁也没有权力这么做。一如我们不能让乞丐当新药的“试吃员”是一样的。这是因为,面对生命健康,所有人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岂能拿着老师当问题奶的“检测仪器”?
为学生提供牛奶,是一件好事情。然而把好事情做好,需要的是监管部门的努力。确保牛奶的安全,需要涉及部门的辛勤付出,要加大奶源基地、生产环节、储存环节的监管,确保问题奶不进入到市场之中。这才是最需要做的事情。对于教育部门而言,则需要把好关口,在参与竞标的企业中,找到质量好的,口碑好的。如果你引入的企业本身存在问题,那就说明招标环节出了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是不能推卸责任的。再说了,检测牛奶是否有问题,也不能用活生生的人作为试验品,到位的技术检测、仪器检测才是最好的办法。
“老师先喝”,问题奶就没有问题了?如果牛奶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其依然是有问题的奶。老师不是小白鼠。如果真的需要“有人先喝”,那也得是“局长先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