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8年04月26日> > 总第2811期 > 11 > 新闻内容
湖南发布“18条新政”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新闻作者:潘晶慧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 (记者 潘晶慧)“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要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湖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外国专家局局长谢春4月23日在长沙表示。当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着眼于大学生基层成长计划,结合湖南扶贫攻坚、振兴实体经济等发展要求,围绕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从拓展工作岗位、健全保障措施、畅通流动渠道、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通过18项措施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
  这些措施包括加大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利用各级资金给予创业高校毕业生以各类补贴支持,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多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突出解决中小微企业、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人员短缺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