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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性骚扰,应有“开除”红线
新闻作者:文/黄齐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大学获悉,该校日前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文件提出,人大教师对他人实施性骚扰或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4月17日《北京青年报》)
  在我们心中,大学教师应当是道德的楷模,知识的精英,文明的表率,是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的引擎力量。然而,最近一段时间,数起大学教师骚扰、性侵女学生的事件被爆料,它们对女生及家人的伤害,并没有随时间的流失而消弭。这些教师的师德成“失德”,玷污了大学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一桩20年前北京大学女生高岩自杀的往事,将北京大学教师沈阳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他涉嫌性侵高岩,导致了高岩的自杀。大学教师骚扰女生的案例屡现,教育部痛下决心治理,旗帜鲜明地表态:对触犯师德红线、侵害学生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表示将认真研究建立健全高校预防性骚扰的长效机制。
  中小学教师若对女生实施了性侵,因为这个学龄段的孩子一般在14周岁以下,则会按强奸定罪。可大学教师骚扰、性侵女生,则会用到多种方式和手段遮掩:比如大学生已经成年,性侵容易打着自愿的幌子;比如教师以师生恋为借口,淡化骚扰和性侵行为的罪恶等。因此,一些受到侵害的女生,往往惧于教师的淫威,不敢举报。
  如今,中国人民大学出台《中国人民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三个文件,并为情节严重的骚扰、性侵定出了“开除”的红线,这是非常及时和恰当的。
  大学教师性骚扰,就该有“开除”的红线,预防大学校园里的骚扰、性侵,多严厉的措施都不算过分。大学开除性侵学生的教师,当属学校的内部处理,而性侵学生是违法行为,大学清理门户、铲除败类的同时,也应当与公安、司法机构对接。所以,我们也希望大学发现有损师德的骚扰后,要及时报案,而非急于内部处理,或进行袒护教师的舆论公关。司法惩戒之后,骚扰女生的教师就有了“案底”,教育部再将这些信息联网,建立师德黑名单,让“好色老师”在哪一所大学都无法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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