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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高中招生工作6条禁令
新闻作者:记者 章清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章清清)4月9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中职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进行。同时,发布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
  《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即: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或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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