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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遭遇“培训贷”:工资未发,贷款先还
新闻作者: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周纯梓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又一年寒假到了,很多临近毕业的大学生都开始物色工作。然而,当“零经验”的求职者遇上“高薪水”的好工作,你就得小心了!
  近日,有不少长沙求职者在网上爆料,自己可能遭遇了新一轮求职骗局——培训贷:经历短短一场入职“培训”后,却背负起数万元债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1月16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为大家揭开“培训贷”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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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面试后:工作没成,贷款批了
  说起最近长沙求职圈的那些事儿,应届大学毕业生小刘的遭遇让人唏嘘。
  不久前,小刘来到长沙市雨花区一家网络设计公司面试。谁知,和几名同为毕业生的新人一起听了一场“岗前培训课”后,工作没找到,却欠下了数万元的网络贷款。
  小刘回忆,公司在招聘网站上提出了“每月5000到8000元月薪”的丰厚待遇,吸引了不少学生前来应聘,甚至连根本没有报名的学生也接到了通知。到了公司后,小刘等人要先接受“上岗培训”,时间长达4个月,但培训并不免费,而是以“贷款”的形式来报名——一旦学生和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公司就立马能够收获近两万元的贷款。培训期间,学员需要每个月偿还200元的利息,培训期过后,根据期数不同,每个月需要偿还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本息。
  那么,培训完成后,就真能获得高薪工作岗位吗?小刘说,他至今没有工作,同时还背负了两万多元的贷款债务,和他一起的同事不少人直接改行了。
  
调查>>
遭遇“培训贷”,数百名求职者维权难
  小刘的遭遇并不是孤案。1月22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QQ群中搜索“培训贷”了解到,目前,湖南已有数百名求职者“中招”,他们建群维权,希望依靠集体力量向公司索赔。
  记者随机加入了一个名为“培训贷款维权交流群”的QQ群,群里共有465名群友,他们大多数人都曾遭遇“培训贷”,其中一名网友欠款高达12万元。
  一名来自长沙的群友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被“培训贷”套路的经历——2016年年底,大学毕业三个多月的她应聘上长沙某科技有限公司的“SEO搜索引擎优化学徒”职位。当时,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面试后告知,“需要系统学习2—3个月才能上岗”,同时承诺“培训合格后,公司将对学员进行就业指导并100%保证就业,月薪大约3000—5000元”。
  “不过,培训是收费制。”刘女士说,还没来得及了解费用情况,对方就用她的手机安装了一个“XX钱包”软件,为她成功贷款15800元,“这笔钱直接过到了公司,而我需要还24期贷款,每月还款847.93元”。
  最让人生气的是,为期3个月的培训结束后,刘女士却没有获得任何培训证书,公司也以“正在寻找合适岗位”为由,未能为她解决工作。目前,刘女士正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对该公司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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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两种“培训贷”套路
  那么,“培训贷”究竟有哪些套路呢?
  “培训贷款维权交流群”的群主“扫地僧”告诉记者,从群友交流的情况来看,常见套路一般有两种:第一,求职者轻易将身份证、学历等个人信息递交给公司,公司凭借相关资料向贷款公司贷款。一些“黑心”中介骗到钱后卷款跑了,留下求职者来还贷;第二,求职者轻信“高薪待遇”骗局,在面试中“自愿”贷款,公司以“培训”为由,看似正当收取费用,求职者却“赔了夫人又折兵”。
  
专家>>
以“培训”为由收费贷款涉嫌违法
  “校园贷”风波刚过,“培训贷”骗局又来了。那么,用人单位以“培训”为由让求职者贷款缴费到底是否合法,求职者是否能够索赔呢?
  “用人单位以招聘为名收费一定是违法的。”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的经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提取和使用,劳动者不承担该项培训费用。
  李健说,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培训是法律义务,职工本人不必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所以,求职者必须加强对“培训贷”的提防,切勿上当受骗,同时法律对于贷款的利率有严格的规定,超过一定的利率时,法律对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
  据了解,目前国家已经关注到“培训贷”现象,多部门在2017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查处“黑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
  李健提醒,如果青年求职者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拨打12355或者向本地律师进行求助,通过法律援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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