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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8年01月11日> > 总第2797期 > A03 > 新闻内容
衡阳婚调工作有新招: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 通讯员 欧阳红芳 张华清 刘思琳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年来,衡阳市妇联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市本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并创建了两个率先:率先在全国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率先在湖南将婚调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在实践中,衡阳摸索出“听、析、辨、寻、调”的五步走心调解法。
  
倾“听”诉求,建立调解信任基础
  婚姻家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积累的矛盾冲突和负面情绪绝非“一日之寒”, 而大多数当事人都远在外地或县区工作和生活,之前的多次调解工作就只能以电话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和沟通。这时,调解员就需要用时间和耐心,再辅以专业的疏导和干预手段才能搭建起信任的桥梁。
  
共析法理,明确权利义务
  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往往会深陷于矛盾本身,希望以激烈情绪和对抗行为来解决问题和达到目的。遇到这种情况,调解员会先给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和指出不当行为下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与当事人理性分析该段婚姻存续的可能和利弊,让当事人自己对婚姻作出选择,并承担该选择下的责任。
  在一对分居长达17年之久的案例中,女方多年一直诉求离婚,协议不成又再次诉讼。调解员在与男方多次电话交流中,敏锐察觉到他并不是对女方有多深感情,而是觉得“离婚是件羞耻的事”。调解员在对男方进行了必要的心理认知行为干预后,男方终于认识到:没有感情的婚姻存续拖耗了17年,是对自己和女方的不尊重,也是对孩子身心的伤害。后来,男方心平气和地与女方签下协议离婚调解书。
  
明辨是非,弘扬家庭美德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产生,与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观念、想法、责任和义务的认识有很大关系。当事人明辨婚恋观是非,弘扬“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彼此忠诚,父慈子孝,尊老爱幼”等家庭传统美德,是维护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石。
  婚调工作室接访过一对离婚后复婚、又再次想离婚的夫妻。调解员了解到,夫妻双方冲突的根源是夫妻双方不尊重、不信任,对各自父母也缺少关心,赖以维系婚姻的纽带是两人复婚后生育的双胞胎女儿。根据这一情况,调解员以专业的方法让夫妻明白,抚育孩子健康成长是他们的共同目标,为了目标的达成,夫妻恩爱、忠诚信任、孝顺老人等家风建设才能让孩子耳濡目染,有好的成长环境。
  
寻求帮助,营造良好环境
  解决家事纠纷,积极挖掘和寻求当事人的身边资源参与到调解中来,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这种资源有可能是他们的孩子、彼此的亲朋好友、双方的代理律师等等,调解员专业的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搭建起多方人员合作参与,也能促使调解的有效达成。
  一位基层法院判决离婚的女性上诉人,对婚生女儿的抚养权有争议并起诉变更。庭后调解中,法官和调解员并没有局限一审的离婚判决来单方面处理孩子的抚养权纠纷,而是首先让夫妻看到“兄妹不愿分开”、“孩子不愿父母离婚”的心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地引导当事人去重新认识离婚对孩子们的影响,认识到家庭完整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性。结果,这对夫妻愿意给予彼此重新和好的机会,签下了存续婚姻的调解协议书。
  
尽心调解,促成矛盾化解
  面对复杂多变的家事矛盾纠纷,衡阳积极实践“五步法”的调解理念和工作方法。在遵循“尊重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下,继续发挥传统调解手段优势的同时,把心理学,社会学理论和实操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来。充分调动和挖掘当事人自我改变,自我赋能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他们离开调解室后,真正达到“事了人和”,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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