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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零花钱属家暴”权利失衡的爱与痛
新闻作者:文/杨朝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提起家暴,很多人会想到拳打脚踢和打骂等伤害行为。其实,家暴远不止这些,还包括精神攻击或虐待等。山东威海市民张亮(化名)与妻子结婚两年,去年孩子出生。上交工资卡后,妻子每月给张亮1000元零花钱。张亮很郁闷,认为妻子这是对他实行家暴。(11月26日《华商报》)
  伴随着社会变迁,家暴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视线;家暴不仅包含身体上的伤害,也包含精神上的痛苦。有些家暴行为是显性的,有些家暴行为则是隐性的——不论是对老婆不理不睬的“木头人”施展的“冷暴力”,还是限制零花钱对老公的生活造成影响、让老公感受到被控制,一些隐性家暴尽管没有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疼痛,却让他们承受了精神上的痛苦。
  家庭作为一个社会生活共同体,不仅具有经济功能,也有养育下一代的功能。孩子的出生意味着家庭结构出现变化,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开支。这位妻子限制丈夫零花钱的初衷,在于改变丈夫大手大脚的习惯;当老婆要求老公“顾家”的角色期待遭遇老公“不顾家”的角色扮演,难免会引发摩擦与冲突,从而损伤夫妻关系。
  不同的家庭有着不同的情况,不同的人们也有着不同的消费能力与消费文化。有的老公自身比较节俭,能够体谅老婆限制零花钱的“良苦用心”;有的老公习惯了大手大脚,热衷社交,有一些自己的小爱好,对限制零花钱的“紧箍咒”难免会产生抵触、排斥和不认同心理。
  “限制零花钱属家暴”说到底,就是两种价值观念的冲突。这边厢,以家庭趋向为核心的传统观念,要求夫妻双方“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宁可委屈自己、牺牲自己;那边厢,以个人主义为趋向的现代观念,让丈夫不愿意压抑自己的消费欲望,不愿意受到“限制零花钱”的约束与束缚,不愿意自己的生活品质受到影响。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今天,面对“限制零花钱属家暴”,不同的人难免会“七嘴八舌”。有的人会指责这位丈夫“不顾家”“不懂事”,是个长不大的巨婴,缺乏责任与担当;有的人会为这位丈夫抱不平,认为男人需要社交、开销大,不能被管得太紧;有的人表示“嫉妒羡慕恨”,认为每月1000元零花钱已经不少了。
  “限制零花钱属家暴”尽管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但它依然像一面镜子,不断提醒和警示我们:家暴的本质不是体力上的较量,而是权利上的失衡;家暴不仅包括那些显性的身体、语言伤害,也包括隐性的夫妻之间在经济、文化、精神交流等多方面的断裂与失衡。只有让家暴得到更多的关注,修复夫妻之间的情感互动链条,家庭生活才会更有品质、更加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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