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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失信人”将取消“文明”荣誉评选
新闻作者: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曾妍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曾妍)“无论单位还是个人,一旦成为‘失信人’,将不能参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相关荣誉。”7月1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文明办联合发出的《关于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授予相关荣誉的通知》作出这样的规定。
  “想获评‘文明’荣誉,先得查查‘失信’记录。”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次出台的《通知》规定,单位或个人是否被纳入“失信名单”将成为是否参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荣誉的前提。一旦纳入“失信名单”,荣誉称号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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