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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12月27日> > 总第2698期 > A08 > 新闻内容
转发广告赚钱,先问几个“为什么”
新闻作者:陈秀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280元、560元、1120元或1680元押金,就可以获得一份“微商推广”的兼职工作,每天动动手指把3条广告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就可赚到最高150元日薪,这样的好事你动心了吗?这是一个圈套,“手机易点赚”、“11B工资群”、“9中级工资群”等十多个微信群一夜之间人间蒸发,千余人几十万元押金无处讨要。
  (12月26日《新闻晨报》)
  交280元“押金”,把广告链接转发到朋友圈里,转发3条就算完成工作,截图发到群里,晚上就可以领25元红包。这样的好事,你动心吗?不动心?晚上果真就有25元红包到了你的账上,而且一连几天,你是否还能不动心呢?而且,还有更大的诱惑,补差价还可升级……如此轻松的赚钱方式,帮助了朋友,又让自己赚个大发,何乐而不为呢?
  说人们没有戒备心,这肯定是无稽之谈,面对这样的好事,谁都会小心翼翼。然而,面对天天到手的现金,那份小心翼翼,恐怕会被赚钱的喜悦冲破一道道心理防线。不是我们不小心,而是骗子太狡猾。
  骗子太狡猾,是否就不能识破呢?也不是。只要人们仔细梳理,还是能够发现许多破绽的。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界定,以发展下线的数量或者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行为、骗取入门费的行为,都属于传销,而传销行为是受到法律打击的。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形,哪怕再赚钱,这都是一条贼船。上了贼船,很可能不是自己受伤,就是他人中计。因此,不为赚钱而犯法,这是我们应有的底线,坚决不能碰触。
  既然是“微商推广”的兼职,自然大家越交流越有益于事业的发展,不是吗?可是群里却还有一个规矩:不许在群内聊天。难道是怕大家的交流助推推广的发展?如此一细想,一深究,你就会有许多疑虑,戒备之心就会更多一些。
  在互联网时代下,确实有许多商业模式的创新,确实会有许许多多馅饼的芝麻粒砸在人们头上。但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分的,现在的方式不需要押金,不需要会费,而前述方式,是需要押金的,这是其一;其二,是利益的巨大差别。按照这样的方式,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坐在家里就能发大财,而谁又会成为埋单者呢?
  面对形形色色的快速致富信息,究竟谁是馅饼,谁是陷阱?除了警方要加大打击力度之外,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也是避免上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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