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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11月04日> > 总第2683期 > a08 > 新闻内容
“验胎神器”,5周竟可验胎儿性别?
新闻作者:本报整理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北京国检局”)11月1日通报,在跨境电商直邮进境物品中首次截获两批3盒次来自美国的胎儿性别鉴定试剂。该“验胎神器”宣称5-10周可验胎儿性别。目前,北京国检局责成相关电商企业整改。
  该“验胎神器”的说明书宣称,能在怀孕的早期(5-10周),通过孕妇的尿液,在几分钟内快速鉴别腹中胎儿性别,试剂盒显示绿色为男孩,显示橙色为女孩。
  根据我国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质检总局也明确规定,此类物品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
  目前,北京国检局已依法对这两批次胎儿性别鉴定试剂做暂扣处理,将根据电商企业申请依法对截获的胎儿性别鉴定试剂做销毁处理,并责成相关电商企业进行整改,要求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11月2日《京华时报》)
  
凤眼时评>>
  
“验胎神器”其实是“害人利器”
  文/罗志华
  “两非”是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我国早在多年前,就开始实施打击“两非”工作。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再次对此进行了明确。之所以要下重拳打击“两非”,是因为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多年失调,假如这一势头不加以遏止,男多女少将给未来埋下隐患。
  目前的打击“两非”工作,其技术基础是,胎儿性别鉴定以B超和抽血化验为主,通过这些手段鉴定性别,往往要等怀孕4到5个月之后,孕妇知晓胎儿性别至少要到孕中期,这时再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就存在较大的难度和风险。基于鉴定技术的局限,当前打击“两非”工作,就以监管B超和堕胎药物、查处“寄血验子”、实行中期引产审批制等为主。
  但此次查获的胎儿性别鉴定试剂则不同,它绕过了打击“两非”的主要防线。这是因为,假如能够在孕早期就鉴定出胎儿性别,终止妊娠不仅变得十分容易,而且很难被外人觉察,且由于刚怀上孩子,胎儿与母亲之间还没有建立起感情,母亲在心理上更能够接受堕胎。若真能如此鉴定胎儿性别,打击“两非”的方式必须做重大调整。
  从技术上看,是否能在孕早期通过尿液鉴定性别,并不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因为在孕早期,孕妇尿液的代谢成分并不因胎儿性别不同而发生改变。退一步讲,即使尿液成分因性别不同而改变,也只能是极其细微的不同,试剂不可能有明显的不同反应,误差之大可想而知。可以说,孕早期通过尿液来鉴定性别,这项技术极不靠谱,假如有谁信以为真,则极可能反受误导。
  另一方面,假如小小的试剂果真能够在孕早期测出胎儿性别,且这样的试剂能够通过网络轻松获得,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后果。重男轻女的观念在社会上根深蒂固,这项技术的滥用,势必导致男女性别比更加失衡,成为一个难以化解的社会问题。
  因此,所谓的“验胎神器”,不管对个人还是社会,也不管技术是否成熟,都称得上是个“害人利器”。在跨境电商日益频繁的当前,首次在电邮物品中截获胎儿性别鉴定试剂,无疑极具警示意义。在这方面,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理应保持高度的戒备之心,将这一害人科技产品拒阻在国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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