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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09月23日> > 总第2673期 > a07 > 新闻内容
敬畏舆情必须以法为纲
新闻作者:文/郭丹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媒体时代,舆论影响力被最大程度的普及和放大。人人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价值判断,理性也好、任性也好,大家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倾斜出自己的喜怒哀乐。这种民意还能迅速的聚集壮大,以强大的舆论声势和传播影响占据话语权的高地,从下至上、以民间包围官方的态势直接影响着我们对社会事件的事实判断价值导向。这次浙江官员因为一张搀扶照被免职的经历就是这种影响力的体现,面对网友对照片的一片批判声,泰顺县教育局迅速做出了免除照片主人公包序威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职务的决定,理由正是“该舆情已对全县抢险救灾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网络舆情的威力可见一斑。
  沸腾的民意其实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一方面表达了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又容易走向过激化、极端化和失控化的极端。因此,我们在应对网络舆情时,必须充分考虑其两面化的特征。事实上,在碎片化的传播环境里,即使有图有视频,真相也可能在片面的呈现中扭曲变形,舆情不一定客观公正。我们必须承认,在这张被搀扶着去视察灾情的照片里,科长的身份、一双布鞋、被搀扶的动作虽然引起了民意的巨大愤慨,却并不能定论为触犯党规党纪,更不能直接构成免职的罪状。尽管照片的拍摄者等等知情人士站出来还原真相,呼吁停止过分解读,舆论依然没有出现反转,甚至出现了所谓到底冤不冤的专家评论。舆情认定的真相只有一点,体察民情就不应该怕弄脏脚,一双不合时宜的鞋子就是如山铁证,无可挽回的伤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坏了干群关系。
  当然,这样的价值导向无可厚非,这样的冤枉虽然偏离了真相却强调了了官员德行,冤得有立场有高度。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能以道德代替真相,以民意伤害制度,因舆情违背公平。尤其在干群关系中,公务员队伍目前成了被过分关注的群体,双方的话语权不能有任何的倾斜和偏颇。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公务员身份而被媒体过分的解读,剥夺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仅因为网络吐槽轻易就下结论,这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和偏听偏信的表现。在舆论沸腾,并有可能对工作产生影响的大背景下,以处理当事人来缓解舆情,或许是一种不错的手段。前提是,必须弄清楚事实真相,而不要形成“二次伤害”。对搀扶事件来说,如果各方所说的都是事实,那么,对包序威的免职,就显得过于草率,很可能违反了正常的组织程序,非常规的处理“高效率”,其实是对“一边倒”舆论的迎合和奉承,或者说是一种另类的不讲原则和不负责任,看起来是行动迅速,实质是应对舆情的能力不强显然。
  互联网时代,对舆情必须有敬畏之心,必须积极应对。但是,决不能被被舆情绑架、被舆情控制,被舆情牵着鼻子走,最终偏离法制轨道、伤害社会公平。因此,在突发的社会事件和沸腾的民意面前,我们既要倾听民意、尊重舆情,更需要严肃相关纪律,依法依纪办事,用法理形成与民意的沟通,用制度形成与舆情的良性互动,切不可简单盲从,把民意放大为舆论暴力,陷入情与法两败俱伤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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