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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日”月饼当入失信“黑名单”
新闻作者:汪昌莲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汪昌莲
  中秋节临近,各商场超市月饼销售火热。有市民发现,在永辉、乐天玛特超市买回的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包装盒上有今年8月和去年8月两个生产日期。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销售负责人表示,问题出在盒子上,月饼本身没有问题。记者走访各大超市,没有发现印有两个生产日期的商品,但在不少宫颐府月饼包装盒上看到有擦拭生产日期的痕迹。
  (8月29日《北京晨报》)
  不可否认,在食品流通体系仍不完善、退换货制度缺乏监管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永不过期”食品,正在威胁着我们的食品安全,一些商家为了让月饼“长寿”,恣意超量添加防腐剂,将月饼做成了“古董”。试想,当月饼变成了“古董”,人们还敢吃、还能吃吗?
  月饼一旦过期,就意味着可能变质,所以绝对不可再销售,但对于多数食品的保质期,我国目前没有统一规定。特别是,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理办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者如实记录食品的保质期和销售日期,如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如此模糊的界定,加上监管不力,便让“永不过期”的食品有机可乘。
  据了解,将已过期的食品销毁,是国外商家的惯常做法。英国《食品安全法》条例非常严厉,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就会被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或3个月内的监禁;情节和后果十分严重的,最高会处以无上限罚款或2年监禁。英国食品安全监管由联邦政府、地方主管部门及多个组织共同承担。例如,食品安全质量由卫生部等机构负责;肉类的安全及巡查由肉类卫生服务局管理;而超市、餐馆及食品零售店的检查,则由地方管理当局管辖。
  过期月饼换个标签继续售卖的做法,所暴露出来的有关部门监管薄弱、无良企业利益至上的问题,值得我们重视与反思。反观国外,他们之所以能做到对过期食品的严格监管,除了有一整套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程序保障外,所有企业都本着“健康至上”的原则,在保障体系里“按常规出牌”,这显然值得政府和企业好好借鉴下。比如,以防控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为重点,摸清篡改日期行为运作手段,探索建立食品生产日期监督和过期食品召回管理机制;同时,完善违法食品“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食品,禁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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