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一名身怀六甲的女子,深夜遭四名陌生男子持凶器暴打,最终险些导致该女子流产。这是徐女士刚经历的事情。据了解,徐女士本是陪丈夫回夏津老家,之后因与丈夫吵架赌气,当晚23时许,徐女士便开车从夏津返回德州,而在回来的路上,徐女士却遭遇四名陌生男子殴打。
徐女士回忆,当时她一个人开车,在南外环附近的闸道口处,她开始感觉有些不对劲。“后面有一辆车开着远光灯,我看不清路开得比较慢,但后方有一辆车一直跟着我”,下来闸道口以后,这辆车的举动更让徐女士心惊胆战。
“那辆车追上我的车,并不停地向路边挤我。”徐女士称,那个路段没有监控,她只能继续前行。在到达太阳谷路口时,她想通过右拐弯摆脱,而后面那辆车紧追不舍。“这时,我因为隐约看到前方有巡逻警车,所以想放弃右拐选择直行。”
“那辆车一看我直行,立刻将我的车拦住,四名陌生男子从车上下来,手持橡胶棒、棍子等工具,先砸车窗玻璃后来疯狂砸向我。”徐女士介绍,当时已经凌晨了,在混乱的打砸中,她的脸和嘴都受了伤,之后她赶紧下车逃跑,幸亏被巡逻民警及时相救。
随后,四名男子丢下凶器逃跑了,而惊魂未定的徐女士,已经怀孕七个月,此时她突然感觉身体不适。紧接着,徐女士被其丈夫送进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妻子徐女士由于惊吓,已经出现先兆流产的症状,必须立刻保胎。
徐女士说,现在她很担心肚子里的宝宝。对于当时行凶男子的体貌特征,徐女士已经记不清楚,只知道对方开着的是一辆无牌照的本田轿车。
“我估计是因为开得慢,惹得他们不高兴了。”目前,徐女士已经报警,她希望为自己和孩子讨一个公道。
(7月11日《齐鲁晚报》)
凤眼时评
孕妇该不该开车
这位孕妇妈妈是不幸的,在行车的途中遭遇了歹徒。这些歹徒是需要严厉惩罚的,当地警方也正在进行排查,相信只要警方不遗余力的去查处,还给这位孕妇妈妈一个公道是不成问题的。可是,我们更需要探讨的是“孕妇能不能开车”?
孕妈妈对自己的遭遇进行了分析,她觉得之所以被暴打,是因为自己开车缓慢,让后面的车辆驾驶人员十分生气。当然,这不是歹徒行凶的理由。不过,孕妇开车确实是十分危险的。2015年的时候,贵州贵阳的交警在高速公路上查处了一起“孕妇开车”行为。被查处的理由不是孕妇开车了,而是开车的孕妇属于无证驾驶,还导致了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笔者想说的是,假如这位孕妇不是无证驾驶,交警部门是否也会查处?很显然,我们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孕妇不能开车。
孕妇开车是危险行为却是被公认的。为此民间早就有“禁止孕妇开车”的呼声。交警部门和生育专家还特别撰写了孕妇开车的注意事项,让孕妇在开车的时候注意。而实际上,孕妇开车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由此引发的事故还是很多的。随便到网络上搜索一下,就会发现孕妇开车导致的悲剧已经成为了一种现象。有的是自己受了伤害,有的是孩子没有保住,有的则是导致了他人的伤害。
孕妇是个特殊的群体,开车出行会影响自己和孩子的安全,而且也会因为开车不便,成为他人的交通安全隐患。有专家指出,孕妇开车的隐患是特别明显的。怀孕期间,由于孕激素的影响,准妈妈们的脑细胞会发生一些水肿,使准妈妈们的反应变得迟钝,此时开车会给交通带来很多不安全因素;开车时,孕妇一直坐在座位上,骨盆和子宫的血液循环不好,且车内多为密闭环境,空气质量差,不利于胎儿发育。遇到紧急刹车时,方向盘容易冲撞腹部,引起破水。
既然孕妇开车存在如此大的安全隐患,我们是不是该从维护孕妇的安全、维护道路的安全角度重新审视民间呼吁的“禁止孕妇开车”呢?有人认为孕妇开车符合“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范畴,法律都没有禁止,谁也没有权力禁止。这是一点不假的。不过,法律是人制定的,法律是可以修改的。
在孕妇开车已经成为安全隐患的时候,法律其实需要与时俱进。司法部门是不是需要组织专家、学者、公众进行探讨,看看从安全、从人权角度是不是能实现“禁止孕妇开车”?比如说可以宽容1-3月周期的孕妇开车,比如说可以限制笨重孕妇的开车行为,最起码不能上高速。这不是侵犯孕妇的权益,这恰恰是对她们的保护。
能否“禁止孕妇开车”值得立法及监管部门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