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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07月08日> > 总第2651期 > A05 > 新闻内容
我省居民可在9省市办理身份证
新闻作者:唐天喜 通讯员 颜英华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颜英华)7月1日起,湖南省14个市州全部启动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14个市州设立的19个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均可受理湖北、重庆、天津、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四川、江苏9个省市群众居民身份证。同时,在以上9个省市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南籍群众也可在该省市所设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在我省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北、重庆、天津、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四川、江苏籍群众,证件丢失、到期或损坏,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学生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到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补领前须进行身份证挂失申报。异地受理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外,不另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增加制发证周期。群众自办理异地受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根据公安部部署,我省正积极与国内其余省市区对接协调,开展联调测试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我省将逐步与全国其余省市区互相开通异地办证,使更多湘籍群众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公安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利。
  外省籍群众在异地受理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或投诉可拨打0731-88997717或8899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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