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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04月01日> > 总第2625期 > A03 > 新闻内容
他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 衡东法院开出湖南首张“罚单”
新闻作者:唐天喜 通讯员 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1日  查看次数:597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刘尚球)3月23日,男子刘某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之禁止性规定,被衡东县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十日。据悉,这是全省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刘某妻子雷某于3月21日向法院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法院受理后,经审查依法裁定:禁止刘某对雷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辱骂、威胁、殴打、残害等行为的家庭暴力;禁止刘某骚扰、跟踪申请人雷某及其相关近亲属,或与上述人员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该裁定有效期为3个月,并于3月22日送达。
  3月23日,刘某喝了点酒,认为岳父在包庇雷某,便与岳父发生了争吵。岳母谭某开口说了几句后,刘某将自己面前的瓷饭碗向谭某扫去,砸中谭某额头致其伤肿。
  在得到当地派出所反馈的信息后,法院进行了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性规定,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反家庭暴力法》,对刘某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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