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30年,离婚率翻了10倍,这个数据引起了不少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最近,7名人大代表建议离婚登记增设婚姻缓冲期,以此来降低离婚率,维护更多完整的婚姻。类似这样维护家庭完整的提案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两会代表委员们提出过的一些维护婚姻的议案提案。有人说这些议案提案是“良苦用心”,但也有人说这些议案提案有点奇葩。您是什么意见呢?
●提案:7名人大代表建议,离婚登记增设婚姻缓冲期
3月10日,刘璠等7名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增设婚姻缓冲期,完善离婚登记制度。刘璠说,近年来,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人群呈现年轻化,政策性离婚(即老百姓所谓的“假离婚”)急剧增多,家庭不稳定性加剧。刘璠认为,我国登记离婚条件过于宽松,手续简单、成本低廉是离婚率持续走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此,刘璠建议国务院修改完善《婚姻登记条例》,充分体现当事人慎重原则和非恶意性原则,给予当事人一定期限的缓冲期,理智、冷静地考虑其行为后果,以免意气用事。
网友“飘雪”认为:“离婚时家里已经经受过渡期,时间漫长,还要彼此再经受3个月缓冲期,不能保护夫妻感情,只有相互痛苦!特别是因为家暴的离婚者,没有人生自由和安全保护!”
网友“洛丝玄”认为:“这个应该视情况而定吧,有家暴的需要什么缓冲期呢?”
●提案:加大离婚难度,增加离婚手续,防止冲动离婚
“现在冲动离婚的年轻人越来越多。”201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黑新雯建议修改《婚姻登记条例》。在(第三章)离婚登记中的(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中增加:“(四)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在婚姻调解书中确定了离婚登记当事人婚姻调解失败后,方可按程序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这个消息一出来,就引起了社会,特别是女性群体的高讨论度。有人拍手叫好,但是也有人表示反对,这也有妨碍“婚姻自由”的嫌疑。
网友“匪夷所思”认为:“治标不治本,离婚率居高不下,干扰社会不和谐的一大因素是婚外情的大众化,与其增加离婚的难度,我国的法律为什么不加大对婚外情的严惩力度,例如对有婚外情者财产全部归其配偶所有并判处三年徒刑,破坏别人家庭的一方判处一万元罚金并处三年徒刑。”
网友“素笑笑”认为:“我认为第三者插足是离婚最重要的原因,要加大对第三者及背叛家庭当事人的惩罚。像日本人离婚了还要养太太,自然就离不起婚了。”
●提案:子女未满10岁不得协议离婚
2015年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提交了一份关于修订完善婚姻法律制度的提案,提案建议“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
这一提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激烈讨论。民革中央正式作出回应,称该内容在正式提案中已修改为:“在保护婚姻自由的同时,也需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父母协议离婚前须让子女表达真实意愿。”
网友“Tintin”认为:“我初中时就很多次忍无可忍地跟父母说你们离婚吧,结果到现在也没离,所有问题都还在。我和老公的相处方式继承了很多我从父母那里看到的模式,也知道不对,但就像中邪一样,不假思索就手到擒来。”
网友“二泉随想”:“我小时候不知道,因为是爷爷奶奶带大的。长大一点觉得,离了好。不离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依赖,因为在经济和生活上有依赖才不离的。这对于孩子绝对是坏榜样。”
●提案:产假延长至三年
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说,“女性生产那一年特别累,影响夫妻关系、家庭感情,可借鉴国外经验,将妇女的产假逐渐延长,甚至可以延长三年,直到孩子上幼儿园。”此话一出在网络中争议也不小。
确实,孩子在前三岁的成长中母亲的关怀非常重要,很多家庭因为双职工无人带小孩,产生了婆媳矛盾。母亲能陪伴孩子三年当然是好的,可是,如果真的实行,家庭也许保住了,那工作呢?会不会让原本就处于职场竞争劣势的女性再受打击?再说了,单单是女性产假三年,就能维持家庭完整吗?
网友“蜜话”认为:“休三年再出来,与社会脱节了,谁还招聘你?于是不得不做家庭主妇,然后还被丈夫瞧不起,最后一样是离婚。”
网友“小米粒”认为:“要休大家一起休,不能只让女人休。女人在家带孩子,男人外出挣钱,这不就回到了古代吗?如果古代的夫妻模式是公平的,那我们还搞什么男女平等!”
编后
离婚率越来越高是事实,两会代表委员们的提案,出发点固然是好的,但是,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如果夫妻感情好,家庭和和美美,自然不会离婚。但是,如果夫妻感情不好,增设再多条条框框,也不过是延迟他们的离婚时间而已。网友们很多都是从自身体验或者自身经历提出自己的看法,同样不能说没有道理。如果要从政策上对高离婚率进行调控,网友的很多观点也是值得尊重和参考的。总之,任何一个政策的出台,作为普通百姓,都希望它在利国的基础上也利于每一个家庭,利于每一个个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