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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基本国策 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新闻作者:□彭国甫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怀化是我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党的早期妇女运动领导人、第一任妇女部长向警予同志的故乡,在倡导男女平等方面有着优良的传统。近年来,怀化市委坚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促进男女平等、发展妇女事业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
  在全局工作中突出妇女工作地位。坚持把妇女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把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体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建设,坚持把构建先进性别文化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范畴,坚持将妇女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明确按全市女性人均1元标准落实妇女事业发展经费、支持怀化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市、县两级四套班子女领导干部配备率达100%,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基本配备了女干部。
  在改革发展中展示妇女风采。始终把发展作为新时期妇女工作的主题,把妇联作为党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妇女就业培训,开展妇女转移就业、妇女职业技能、新型女农民、创业女能人“四大培训”,实施“下岗女工再就业援助行动”计划,累计培训妇女4.3万人次。帮助妇女建功创业,以“巾帼文明岗”创建为抓手,促进城镇妇女岗位成才建功,发放妇女贷款4848笔,资金2.9亿元,创建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8个、专业合作社31个,带动3万多名妇女增收致富。发挥妇女在社会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开展“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成功推荐“全国最美家庭”1户、“湖南省最美家庭”7户,筑实了怀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家庭阵地。
  在依法维权中保障妇女权益。坚持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尊重妇女地位,回应妇女关切,解决妇女诉求,努力使广大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全维权机制,完善社会化妇女维权工作体系,深入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家庭律师社区行”等活动,发挥12338维权公益热线、市县乡村四级信访组织作用,构筑妇女咨询投诉、司法保护、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会救助和基层服务网络。办好贴心实事,加大妇女民生财政投入,深入实施“春蕾计划”、“彩虹行动”、“爱心妈妈关爱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母亲健康快车”等主题活动项目,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等权益。
  (作者系怀化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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