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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11月20日> > 总第2589期 > A06 > 新闻内容
制止交通肇事逃逸,益阳一辅警殉职
新闻作者: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禹亚钢)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11月17日凌晨,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巡逻大队辅警陈晟在处置一起交通事故,制止肇事逃逸时不幸殉职,年仅27岁。
11月16日23时40分许,民警刘建平、辅警陈晟受市局110指挥中心指派,前往金山路处置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治安纠纷。在处置过程中,途经现场的一辆海马越野车与原事故车辆发生刮擦。海马越野车司机王某武欲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刘建平、陈晟见此情形,立即表明身份上前制止,发现肇事司机王某武一身酒气,疑似酒后驾车,当即令其下车接受检查。但王某武不服现场民警的指令,突然加油,将陈晟挂在肇事车侧门上逃逸。在逃逸过程中,肇事车发生多次碰撞,陈晟被撞飞10余米,身负重伤,被送医院抢救,于11月17日凌晨1时50分殉职。目前,肇事司机王某武已被公安机关控制,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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