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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双十一”沦为降价噱头
新闻作者:文/张西流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11月2日开始,本报记者对淘宝、天猫等购物网站上的服饰、食品、化妆品等125款商品价格进行跟踪监测。从数据上看,跟“双十一”之前相比,有超过一半的商品价格在“双十一”期间有所下调,不过下调商品比例还不到六成。这么看,宣传中的“全年最低”似乎并不准确。
  (11月11日《新文化报》)
  近几年越来越火的人造节日“光棍节”,已成为年轻人疯狂消费的“购物节”。许多电商借机推出各种促销活动,制造出巨额的消费量。有人曾戏言,在这个节日里,“光棍们忙着抢人,电商们忙着抢钱”。比如,截止11月11日7时45分42秒,天猫“双十一”全球狂欢节交易额超417亿,超过2014年美国感恩节购物节线上交易总额。然而,光鲜数据的背后,是假货、价格欺诈等乱象频发,也引发了“节日综合症”。
  众所周知,宣传“全年最低”,几乎是所有电商“双十一”促销的法宝。针对“全年最低”等促销活动,在“双十一”前,国家发改委公开发布《提醒书》,要求禁止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这等于是在给各大电商打了“预防针”。然而,从调查情况来看,“双十一”真正降价不足六成,表明一些电商宣传“全年最低”,已涉嫌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踩了不正当竞争的红线。
  事实上,近年来国务院十分关注和重视网络经济。2013年,李克强总理在与淘宝网创始人马云座谈中,当听到“光棍节”这个概念时,就大大地点了个赞:“你们创造了一个消费时点。”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一个主要议题就是清除抑制消费的障碍,促进消费扩大升级。对于“双十一”,李克强还特别强调“要培育新业态、新产业、新消费热点”。因此,电商应不负国家和人民的重望,在发展网络经济过程中,且行且珍惜,莫让“双十一”,沦为降价噱头。
  然而,若想从根本上解决网购存在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虚假宣传等问题,仅寄望于电商自律,显然是行不通的。工商等部门应以打造和培育“双十一”消费热点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对网购平台的监管力度,清除抑制消费的障碍,提升民众的消费意愿;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欺诈行为,改善消费环境。只有维护了消费者权益,网络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才能通过消费安全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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