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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广告不能如此任性炒作
新闻作者:文/江德斌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纸上一则“分手”广告引人围观,广告内容为“张伟:我妈不同意,分手吧”。与此同时,同样的广告内容也出现在南门王府井百货、长安立交等户外大牌上,一时间,朋友圈、微博等火速传播,引起热议。
  (据9月8日《华商报》)
  虽然这则广告词很少,仅有三段、十个字、三个标点符号,占据整个版面,似乎有些过于空荡,但其轰动效应极为震撼,几乎一夜之间就火爆网络,引起网友的围观热议。尽管没人出面认领这则“分手”广告,尚不可知究竟是谁发布此广告,到底是真的与男友分手,还是广告商埋下伏笔,借力打力吸引公众眼球,通过悬念勾起兴趣,再进一步发布后续广告,达到悬疑式效应。
  就如《爱情公寓》里吕子乔随口在酒吧喊一声“张伟”,就引来多人回应一样,“张伟”这个名字实在太过普通,每个城市里都有无数个“张伟”,这样不会因名字特别而确定目标,反而会因名字过于普通引起更大的悬疑,究竟是哪个“张伟”如此不幸?遭到女友公开“分手”示众。而且,现实中的恋人分手,大都采取低调处理,没这么大张旗鼓让天下人都知道,究竟是哪位“女主”如此任性,花巨资打出“分手”广告,亦是悬疑的重中之重。
  广告将“分手”理由归于“我妈不同意”,却没有说为啥不同意,此举无疑能够引起很多人的共鸣,猜想丈母娘究竟是为了房子、前途还是钱途之类的等等。其实,大多数人认为“分手”广告只是一个幌子,实则是商家打的另类广告,利用争议性话题吸引公众,达到广告轰动效应,而且以房地产商的可能性最大。
  事实上,近年来出现过多个类似广告,比如最出名的“张太广告”,表面上看似是“小三”叫板宣言,实则是化妆品公司的悬念创意广告。而“张太广告”一经刊登,就引发近千家电视媒体、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集体自发传播,网民、媒体人、营销人也纷纷在微博、论坛以及微信朋友圈中对此事进行深度讨论,其宣传效果令人震惊。
  可见,“分手”广告极有可能是在模仿前辈,毕竟此种悬念创意广告效应极佳,文案设计到位就能以小博大,制造话题引起网友热议,吸引更多人自发传播讨论。此种商业炒作虽然效果不错,却因拿社会争议性话题做由头,容易引发社会负面影响,有失商业道德,亦违反相关法律,需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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