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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08月11日> > 总第2562期 > a09 > 新闻内容
为帮懒子,六旬老太一年“嫁”4次
新闻作者:本报整理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太太,一年内竟然“嫁人”4次,每次都以家里要还债为由向对方索要数万元“彩礼钱”,而“彩礼钱”大部分被其儿子挥霍掉了。7月29日,老太太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开封市祥符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罗王乡的张某今年63岁,老伴早年去世。近几年,年过六旬的张某突然开始四处托人为自己介绍对象,说想找个称心的老伴安享晚年。2014年11月,经熟人介绍,祥符区八里湾乡的裴某和张某认识并开始“交往”。两人交往期间,张某向裴某索要两万元钱,理由是张某的儿子刚盖了房子,欠着外债,只有帮儿子还了债,张某才能安心和他过日子。数日后,裴某如数把钱给了张某,张某也跟着裴某回家“过日子”。但过了没几天,张某便开始找借口和裴某吵架。在张某的强烈要求下,裴某将张某送回罗王乡,并索要其分两次给张某的两万元钱。但张某的儿子以钱大部分已经还债为由,只退还给裴某6000元。
  今年1月,张某以同样的手段向罗王乡的赵某,曲兴镇的王某、武某索要并骗取钱财,总涉案金额9万余元。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有人向警方举报了张某的骗财行为。
  年近花甲的老太太,为何以此手段骗人钱财?警方经过深入了解发现,张某的儿子段某好吃懒做,再加上家里刚盖了房子,因此欠了不少债。段某整天游手好闲,连其女儿治病的钱都是借来的。为了帮助儿子,张某开始“骗婚”,并把得到的钱财如数都给了儿子段某。至警方调查时,张某所骗钱财中的大部分已被段某以吃喝玩乐、购买手机、赌博等方式挥霍一空。
  根据张某的违法行为,她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据8月8日《汴梁晚报》)
  
一年“嫁”4次是老年婚姻的一记警钟
  文/刘孙恒
  为牟取钱财、供儿子挥霍,六旬老太一年“嫁”4次的确是个案,可置于银发浪潮、老人再婚势必越来越多的背景下,此个案显然也是老年婚姻的一记警钟。
  有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与此同时,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丧偶老年人口477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6.89%,并且我国丧偶老年人口数量在短期内还会持续增长。再加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的延长以及思想观念的革新等因素的影响,老年婚姻无疑会是一种趋势,老年婚恋市场势必会产生乃至壮大,成为人们竞相角逐的又一蛋糕。
  然而,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江湖。老年婚恋市场固然前景可期,但若缺乏秩序和规则,任由人们无序竞争,难免会导致市场乱象,诸如“一年‘嫁’4次”等以骗钱为目的的老年婚姻事件,势必会不再是孤例。而不管最终结果如何,都会对当事老年人产生难以想象的伤害。
  虽然当下人们的婚姻观念不再那么传统,但“从一而终”等封建礼教依然在左右人们的价值判断,老年婚姻仍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逃脱不了世人的道德审视。也正因此,“夕阳隐婚族”才会产生,如同夫妻般生活却不登记婚姻成为诸多老人的次优选择。基于此,再考虑到老年人的身心一般都比较脆弱,如果其遇到骗婚的事情,就如同新闻中被骗的四位老人一样,其所受的身心伤害之巨大,可想而知。
  婚姻作为老人生活的一部分,整个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为之呵护。具体而言,一方面,子女应尽到赡养人的责任,对于自己的父母不能“放养”,而应时刻关心和抚慰。另一方面,法律应为老年婚姻撑腰,肃清老年婚恋市场,让老年再婚不该留有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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