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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电梯鞭策国标“长牙齿”
新闻作者:文/王旭东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7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公司手扶电梯发生事故,一名带着幼儿的女子因电梯与楼面连接的迎宾踏板松动,被卷入电梯内。女子将儿子托举送出,旁人救下孩子。救援人员将其救出时,这名女子已经身亡。昨天荆州市安监局通报,事发5分钟前,工作人员发现电梯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7月28日《北京青年报》)
  电梯不断上演“惊魂”一幕,已弄得大家上电梯时心跳“七上八下”。无论是事故的认定,还是日后的追责,多少都有点“马后炮”的意味。7月20日,国家标准委正式对外发布我国首份判断电梯主要部件是否应当报废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国标来了,具备“马前卒”之功。标准列出了6项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可依此判定报废与否,再决定电梯整机是否需要报废。下一步,国家标准委还将加快推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研制。
  电梯的使用价值至上,安全性能第一。墨菲定律适用于电梯安全,它是安全管理领域的一条铁律,是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长鸣警钟。然而,由于长期缺失国标,很难做到及时有效地防患于未然,尤其是对于一些潜伏的隐患,不能科学判断,很容易让其长期潜伏,量的积累导致质变,这也是比较频繁出现电梯故障的原因之一。电梯国标给出报废技术条件,就是指明方向,可以从技术层面第一时间清除安全隐患。
  电梯出问题通常都是“机械故障”。可是,怕机械故障,更怕对故障的“机械化思维”。恐怕任何事故都有主客观两方面的成因,如果只单纯找机器机械的毛病,忽略了“人为因素”,显然是“避重就轻”,或者说,没有找到问题的关键之处,没有抓住主要矛盾。每一起安全事故,不能把所有的问题推到机械身上,更要敲响安全责任的警钟。只有真正补牢安全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机械发生故障的几率。
  “吃人”电梯鞭策国标“长牙齿”。电梯安全属于公共安全的一分子,千万马虎不得,现如今,国标有了,切忌徒具其“标”,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完全依赖于责任单位的自觉与自律,因为长期形成的侥幸心理仍会作祟,更何况有些安全问题潜伏很深。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进行经常性的“检修与维护”。电梯国标必须“长牙齿”,这既是对公众出行安全的负责,也是对责任单位的责任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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