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5年01月09日> > 总第2503期 > A02 > 新闻内容
为停车费磕头是对公益设施缺失的控诉
新闻作者:郭元鹏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郭元鹏
1月5日下午1点半左右,浙江杭州银泰城地下停车场收费口,发生了这样的一幕:一个穿着粉红色大衣的年轻女人,对着一个男人不停地磕头。女人在停车场停了10天车,要交805元停车费。目击者回忆,女人哭着说这次是带着孩子来看病的,实在没有钱了。1月6日下午,记者进行了调查,停车站的管理部门说,得知实际情况后,对于收费进行了优惠。(1月7日《钱江晚报》)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其实女子膝下也有黄金。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以的地步,如果不是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这位女子能为了800多块钱的停车费而哭泣而磕头吗?当然,事情的结果是人性化的,女子少交了费用。但是,这种少交费用能成为常态吗?尴尬一跪,是对城市公益设施缺失的控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的城市越来越大了,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了,我们的基础设施也越来越多了。这都是经济发展给我们带来的利好。但是,有一种现象似乎已经成了难以摆脱的伤痛。那就是城市设施缺少了公益性,城市越来越寒冷了:原来免费的项目,现在都收费了。新建的项目,很少有不收费的了。上厕所需要掏腰包,查询资料需要掏腰包,停放汽车需要掏腰包,就连停个自行车也得掏腰包。固然,基础设施都是需要管理费用的,也是社会管理必须有的经济代价。但是,对于一些基础设施来说,更应该具有公益性质。当市民到父母家转转,还要在父母生活的小区缴纳停车费的时候,城市基础设施就都在唯利是图了。
一位到外地为孩子看病的女子,停了10天车就要支付800多块钱停车费用,这对于一个已经到了山穷水复疑无路境地的人来说,会是怎样的伤痛?这个城市留给外地人的除了伤痛还会有什么?
有这样几个问题需要关注:
首先,收费叠加违反公平原则。为什么10天的费用会是800多元?这是因为很多停车场的收费坚持的是“多停多拿”的原则。按说这种模式是没有问题的,停一天和停十天当然不一样。但是,他们的收费方式是叠加的,就如同高利贷的利滚利,停车天数的增加会让收费标准逐步提高,第10天的费用会比第一天高出很多。试问有关部门这符合物价公平原则吗?
其次,基础设施应该多些公益。城市是人民的,城市的基础设施的存在,就应该是我们说的“为人民服务”。而眼下的这些设施却都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了。当所有的城市设施都能拿来赚钱的时候,城市就缺少了民生的温度了。而看看眼下,有的地方甚至连在慢车道上增设的“临时停车位”也是需要缴费的。试问,城市设施为何就不能多些公益性质?
一个缺少城市基础设施的地方是冰冷的,一个城市设施都变成摇钱树的城市是寒冷的。驱散这些冰冷和寒冷,需要地方政府回答一个问题:城市为谁而建?谁才是城市的主人?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