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4年07月08日> > 总第2451期 > A06 > 新闻内容
大学生生育可报销:保“生育”还是毁“声誉”?
新闻作者:邓魏整理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校女大学生生育,最高可报销2000元。”近日,一则南昌市大学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消息引起一番激辩,支持者有,担忧者亦有。这是人性化的保障,还是变相鼓励在校生育?校园婚姻能否得到社会认可?
  保险新政:
  女大学生生育最多可报2000元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南昌市辖区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设顺产1000元和剖腹产2000元限额。
  对此,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昌市大学生并没有享受单独的生育保险。2009年9月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南昌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参保人员中的生育妇女,住院分娩费用及产后并发症纳入住院医疗补助范围,并设报销最高限额,具体标准为顺产1000元,剖腹产2000元。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规定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其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
  在郑州大学担任班主任多年的王华认为,大学生毕竟还小,对很多事情的自制力和判断力都十分有限。将生育费用纳入医保范畴,会不会让很多人误以为是政府鼓励大学生在校生育。
  南昌人保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校大学生中生育妇女与普通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并不是特殊对待。
  在校生育:
  荒废学业还是便利就业?
  针对大学生在校生育与学业能否兼顾问题,记者采访了郑州大学、武汉大学、贵州大学、南昌航空大学的多名在校生。他们都认为大学生生育费用能有医保补助是社会进步、思想观念转变的表现。
  一些人认为,在校学习期间应当以学业为重,还不具备组建家庭和养育小孩的经济能力和基本条件,因而不会选择在校生育。
  也有一些大学生认为,在校生育是女性面对就业压力的无奈之举。南昌航空大学一位正读研三的女大学生对记者说,她所在的班共有17名学生,已经有3名已婚女同学怀孕,其中一名已顺利生产。“我很理解她们,研究生毕业普遍都二十四五岁了,如果在校生完孩子,以后就不需要再因为生育而使工作中断。在找工作时也有更多优势。”
  记者采访南昌多所高校学生工作处了解到,大部分学校表示对大学生在校生育的情况,会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管理。校方会本着人文关怀的角度,建议在孕产期的大学生暂时休学,回家生育。“毕竟学校条件有限,女学生生育期间休学,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对学生自身健康和婴儿健康都有好处。”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大多数已是成年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结婚权和生育权。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大学生结婚的情况越来越多,政府相关部门、法律应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本报综合)
  大学生可报销生育保险无需大惊小怪
  文/秦锐
  结婚、生育是一个人享有的基本的权利,即使是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适婚的男女都可以结婚,生育子女。前段时间,网上报道了一名美女硕士毕业的时候抱着自己的孩子一同拍毕业照也印证了这个问题。而普通大学生在校期间只缴纳了居民医保,而未缴纳除医保外的其他保险,但是作为公民就应当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因为大学生无论在校期间是否生育,最终在参加工作后都将缴纳生育保险,并且作为强制缴纳保险的一部分,南京让在校大学生享有生育保险待遇恰恰是考虑到了这一因素,确实是一个人性化的优惠政策。
  有人说,让在校大学生享受生育保险的政策是变相的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生育,并且有些“伤风败俗”。其实不然。结婚生育本是一项权利,南昌的做法值得全国各地学习,保护了女大学生合法的生育权益。当然,报销生育保险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必须满足已婚、符合相关部门生育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其相关待遇。
  当然,对于大学生而言还是当以学业为重,尤其是在自己都无法自立的情况下,何以给下一代一个安定、稳定和温馨的家庭呢?只有自己好好努力,以学业为重,将来才能为事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为家庭的和谐提供更加有利的前提。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