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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学就能抱一抱?
新闻作者:汪代华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汪代华
  5月20日,江苏盐城建湖县一网友发帖称,该县住建局一名干部在歌厅搂抱小姐。帖子还附有几张两人搂抱在一起的照片。记者了解到,照片中搂抱女子的是焦某,建湖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人。焦某称:“我抱的是我女同学,不是什么小姐。”(5月21日《现代快报》)
  建湖县住建局干部焦某被人曝光在歌厅搂抱小姐,回应称搂抱的是女同学而不是小姐。这种自我辩解有点搞笑。究竟是小姐还是女同学,相信最终会真相大白。但是无论是小姐还是女同学都是不能随便搂抱的。
  焦某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纪委三令五申的“领导干部不能进出高档酒店和高档娱乐场所”的规定于不顾,尤其是在中央整顿“四风”、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形势下,依然顶风作案,对“娱乐场所官员止步”置若罔闻,竟然在娱乐场所搂抱“女同学”。
  搂抱小姐与搂抱“女同学”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性质是一样的。往大处说,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政府机关的形象,不管是搂抱什么女子都是道德和作风问题,继而关系到道德层面和违纪问题。从小处说,即使是女同学也更不能抱。同学的感情是纯朴的,没有肮脏的成分。与同学相处也要坚守道德底线。如果焦某夫人被她的男同学搂抱,焦某认为是正常的吗?这岂不是破坏同学家庭的不道德行为?
  女同学是用来正常交往的,感情是用来正常交流的,而不是随便可以搂抱的。搂抱小姐是地下活动,而搂抱女同学就是明目张胆的猥亵“性侵”。这是焦某“喝高”的酒后乱性,还是“习惯性动作”在女同学面前露出庐山真面目?无论如何,性质都是非常恶劣的。公共场所不是私人空间,可以不顾廉耻乱来。连女同学在公众场合都敢如此轻浮搂抱,可想而知,焦某平时不知“搂抱”过多少女人。这不仅是雅和俗的问题,而是道德品质问题,更是严重的违纪问题。有关部门不妨彻底查一查焦某“搂抱女同学”的胆子何来,究竟“搂抱”过多少女人,这“搂抱”的资本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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