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妻子在认识我之前谈过一个长达四年的男朋友,后来因为她父母极力反对而分手。她分手半年后,我们在一起,谈了半年就奉子成婚,现在女儿四个月了。我是认为我妻子没有完全忘记那个前男友的,虽然她对我和我家人很好,是个好妻子、好儿媳妇。
但最近她有些行为让我不知道怎么办,因为她总是“张冠李戴”,把她前男友的一些事记到我身上。比如女儿百日照那天,我们拍了不少全家福,拍完拿到电子照后,她很自然地对我说:“你把照片P(指处理图片——编者注)一下,P好看点我发到网上去。”我说我不会P,她说:“你之前不是很会P图吗?”我这时记起来,她前男友以前给她P过不少照片。我也没说穿,花了两通宵学了一下,把照片P好给她。可没多久她又很自然地要我做红烧鱼,说是我经常做的。这又是她前男友的活儿,我又得学。没多久她又叫我买羽毛球拍,天天陪她打羽毛球减肥,她又说“你不是左手打球的吗”,于是我又学左手打球……这样的事一件接一件,真让人伤感啊。她不至于把前男友所有的事都认为我会的吧?
这是不是对前男友太难忘了?我继续学她前男友是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小渔爹
■“南方”观点
不能替身
电影《英国病人》女主角问:“女人颈子下面的那个凹处叫什么?在前面,这儿。那叫什么?它有正式的名称吗?那个凹处有没有你的拇指那么大?”
虽然,医学管这个地方叫胸骨上凹,可男主角管这地方叫博斯普鲁斯海峡,自此,这地方便独一无二。爱情是发现者,也是命名者。尽管,许多爱情迷失了,新爱情来了,可老记忆一直都在那里,不可覆盖,不可磨灭。歌者唱,“给我一杯忘情水”,并非矫情,有实用的意义。
爱情过往,一直被小心收藏,你不问,我不说,这是爱情礼仪,很多人做到了,却也不知不觉“泄密”了,或者言语,或者形体,就是那种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有意又如何?不满是肯定的,有人自己生一肚子闷气,有人直接叫阵。
有个男子追一个女子,女子说有男友了。男子说,只要她没结婚,他都不愿意放弃,“情深深雨濛濛”上了,果然峰回路转,女子和男友分手了,他终抱得美人归,结婚啦。有一回,她抱着他抒情,感谢老天待她不薄,抚着他的肚皮,他问是不是胖了。她说,没啊,我就是喜欢抱着胖胖的啊。
按说这话不见外,问题是男子酸上了。为啥呢?因为她前男友是个胖子。他的眼前就像过电影,她抱着我是不是以为抱着前男友?这让他难过。她当然感觉到了,别的话没说,只是说了声对不起。再次抱着他,似乎要让他明白,有什么比在一起更重要呢!
在爱情上,无论男人女人,大多都希望唯一,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不过这样的爱情,不可求。
爱情不要替身,不能替身,除非是病态的。有首歌唱:问现在我如何能不心痛/你的衣襟挂起他的心口针/为甚又要时常和他比较/似比刀锋埋藏心中暗悲痛……
心里藏刀的滋味可以想象,你,我,他(她),你我成了我们,再无他(她)人,应该成为婚爱的必修课,有理由及格。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不管有没有过去,愿意在一起,首先要做的,不把过去带进二人世界。不管以前的体会还是心得,最好不要表现出来,更不要说出来,“世界太新,很多事物还没命名,必须用手指去指”。情爱,不要领路人。
来信者如果一直忍着默默学习妻子前男友的种种,这不失为一个有情有义的方法,不说穿,促和谐。但日子久了,会好受吗?允许对方有过去,但不允许对方的过去影响你们现在的生活,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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