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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陈世美”拷问官德底线
新闻作者:文/木须虫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2月13日晚,福建漳州漳浦县检察院在微博上发布消息,对该院检察官黄宏璋婚恋纠纷一事做出回应,并披露了检察院给予黄宏璋撤职处分的决定。14日,漳浦检察院证实,微博确是院方所发。事情源于网友爆料,时任漳浦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的黄宏璋与一女子未婚生子,并抛弃该女子,欲迎娶另一家世较好的女子。(2月16日《京华时报》)
  检察官黄宏璋婚恋纠纷曝光于网络,得到网友近乎一致“陈世美”的评价,显然,他于此事中的作为表现出来的道德取向为舆论所不齿。当然,他与故事版中的陈世美又有很多的不同,秦香莲是陈世美事实婚姻的妻子,是受古代伦理与法律保护的。而现实中的黄检察官与纠纷中的女子是恋人关系,客观上讲在现代法律语境下,他有选择的权利,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与公序良俗相违背的选择,却很可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其事实即是如此,他在这场婚恋纠纷中,不止对涉及两名女子,尤其是“被抛弃”并育有一子的林女士造成严重的伤害,而且以金钱地位作为择偶标准,赤裸裸的金钱婚恋观,折射出个体的极端功利与自私,视爱情为玩物,也是对女性人格尊严的亵渎。可以想像,操有如此道德观念的人,谁能保证他的婚姻不会充满变数?
  相对于普通人,公务员的特殊身份,私德产生的负面影响,并不仅仅是败坏社会风气那么简单,手中所掌握的权力,不堪的私德更易于让权力变成助纣为虐的工具。所以,对公务员的私德底线要求是高于普通人的,舆论对黄检察官“陈世美”的评价,事实上是希望他得到如同陈世美一样的惩处。
  应该说,漳浦县检察院的处置很积极很主动,他们组织专人进行核查,不厌其烦力促双方和解未果,鉴于黄宏璋在该事件中存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漳浦检察院对其立案调查,撤销黄宏璋监察室副主任职务。然而,从个案来看,又难逃应对网络舆情嫌疑。难道对于公务员私德的失范,真的到了不曝不纠的地步?况且,一个具有司法与执纪双重身份的公务员,德操的失守本身更耐人寻味。
  检察官“陈世美”拷问公务员私德底线。黄宏璋道德底线的失守,固然有个人品性的因素,但是他与众多的婚外情、包“小三”、嗜嫖娼的“陈世美”们一样,都在注解着公务员德操约束的失软和选人用人导向的失灵。筑牢公务员道德底线,需要正本清流,打造健康向上的吏治环境,一方面让道德底线“带电”,产生道德观念上的敬畏;一方面将公务员的道德水准纳入考核,成为决定职务任免的重要砝码,促进公务员正身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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