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60岁的王某曾因抢劫、盗窃、寻衅滋事,先后7次被警方处理。由于出狱后无法生活,王某想再次回到监狱,为此他在公交车上纵火焚烧司机座椅,幸而被及时发现,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日前,北京丰台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2月12日《京华时报》)
老人在公交车上纵火,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虽然被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潜在的公共安全风险,仍然让人后怕。特别是,老人公交车上纵火,竟然是主动求判刑入狱,令人匪夷所思的作案动机,不仅折射出了老人生存观的变异,也反映出了当地公共救助机制的缺失,更暴露出了其家庭的冷漠及亲情的割裂。
事实上,老人不是第一次主动求判刑入狱,加上这一次“放火求刑”,他已经是“七进宫”了。究其原因,除了本人品性不端之外,相关部门未能对他进行很好的救助和帮教也是主要诱因之一。特别是,家人将他推向社会,使他无家可归,无法正常生存,成为其“放火求刑”真正的推手。
众所周知,家是人的心灵驿站,是爱的港湾。一个犯过错误的人,如果不被家人排斥,得到亲情抚慰,胜过任何公共组织的救助和帮教。反之,如果家庭拒绝接纳犯过错的家人,放弃对他的关爱和抚慰,势必会使他心灰意冷,对生活失去信心,从而破罐子破摔。
因此,老人“放火求刑”,值得多方反思。在社会转型时期,不法侵害和不公平的因素增多,而整个社会无论是来自政府的制度建设、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救济,还是来自民间组织的各种服务都是不健全、不完备的,甚至很多根本就没有建立起来。特别是,家庭作为社会细胞组织,未能建立起团结、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之间缺少情感的投入,彼此缺少温暖、关怀,导致一些犯错家庭成员,被无情地推向社会,成为流浪的“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