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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3年12月24日> > 总第2397期 > A04 > 新闻内容
怀化“90后”组建山寨交警大队
新闻作者:谭里和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只因羡慕路上执勤交警的飒爽英姿,“90后”小伙从网上购买假警服、组建了属于自己的“交警大队”,并自封“怀化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他公开招募协警,许诺工资和奖金,配发协警制服,一支由10多人组成的“交警大队”诞生了——他们每天都会派出“交警”去拥堵道路指挥交通和抄牌,做得有模有样。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直到被抓,这些“协警”们才知道“副大队长”是冒牌的,而自己所效力的“交警大队”也只是个山寨货。

闹市中的山寨“交警”
  怀化城区的芷江路,因两侧路幅长期被二手车交易公司占据,加上没有交警执勤,车辆的通行状况一直比较差。特别在上下班高峰期,这里经常被堵得水泄不通,车辆刮擦等小事故也时有发生。
  “我们希望有交警来执勤,而且这里如果不堵车,我们的生意也好做一些。”一直在芷江路做二手车交易生意的李女士说出了附近市民的普遍愿望。
  9月中旬,让大家感到惊喜的是,芷江路上果然出现了“交警”和“协警”的身影。“交警”和“协警”对乱停的车抄牌,在拥挤的车流中指挥车的通行。经过他们的疏导,原本拥堵不堪的路况果然好了很多。
  可是,让芷江路附近居民失望的是,这些“交警”和“协警”的执勤只持续了一个多月。之后,原本每天都会在上下班高峰期出现的“交警”和“协警”不见了。紧接着,大家听到了一个更加不可思议的消息——在这里执勤的“交警”和“协警”都是假的,为首的“交警”也已经被抓了。
  这个新闻,成了芷江路上人们之间的笑谈。可是,同样听到了消息的彭晓冬却急了。因为她正是这个“交警大队”中的一员“协警”。她经过朋友介绍被聘到“交警大队”做“协警”,协警服也发了,而且,自己正常执勤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这“交警大队”怎么就变成假的了呢?
  于是,彭晓冬来到了怀化市鹤城区交警大队。在这里,彭晓冬见到了“同事”——同为该“交警大队协警”的邓洪良、向冰等人。
  几个“协警”一碰面才知道,“我们确实都被骗了”。不但他们的“协警”身份是假的,连所属的“交警大队”也是个山寨货,而当时招聘他们来当协警的21岁“副大队长”刘文军,则正是这场闹剧的始作俑者。
  12月17日,负责此案的鹤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办工作人员丁波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刘文军先是在网上购买了假警官证和警服,伪造了自己“怀化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的身份,然后再雇佣了10多名“协警”,而这些“协警”直到刘文军被抓才明白他们被骗了。
  刘文军骗人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那么,这些“协警”又是如何上当受骗的呢?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到了数名受骗“协警”,还原了这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90后”自组“交警大队”
  在这场闹剧中,22岁的向冰是第一个被聘到“交警大队”工作的。
  “今年9月初,我刚从广东打工回来,听朋友说,这边的交警大队在招聘协警。”向冰说,经过朋友介绍,他随后认识了负责招聘的“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文军。
  原本以为要获得这个工作会不那么简单,谁知,事情进展得出乎寻常的顺利。“我只请刘文军吃了一顿饭,他就答应了。”向冰回忆,吃完饭后,刘文军告诉他,只要交500元的服装费和两百元的体检费,就可以领工作服上班了。此外,刘文军还跟向冰承诺了待遇,一个月基本工资1300元,另有两百元的出勤奖。
  “工资虽然有点偏低,但是,我看中的是这个工作,以及刘文军口中说的一些可能衍生出的好处。”两天后,向冰便被通知去领取协警制服。
  体检费虽然交了,刘文军却并没有安排向冰去医院体检,只是向冰对刘文军的身份深信不疑:“因为他通知我去领协警服的地点就在鹤城区交警大队的门口。”
  不久,彭晓冬和邓洪良等人也和向冰一样,被招聘进了刘文军的“交警大队”。在陆续招聘到16名“协警”后,刘文军在自己租的临时住处向16人进行了简单培训。“对于一些交警执勤的基本要素,比如指挥手势什么的,他都知道。”40岁的邓洪良对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说。
  在进行完简单的集训后,刘文军跟“协警”们交代:他们的任务比较艰巨,执勤的地点基本上都在郊区和一些人员复杂的路段,而这些地方,以前是没有交警的。
  向冰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他第一次跟刘文军来到芷江路教堂附近疏导交通,看到“队长”刘文军实在威武:“他带我抄牌、查车,所有的司机都被制得服服帖帖。”刘文军的一系列表现,让向冰等人对刘文军的身份深信不疑。
  40岁的邓洪良一开始还对这个1992年出生、21岁就当上“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队长”的年轻人有些怀疑,可看到大家都对刘文军恭恭敬敬的,他渐渐也就相信了。
  不过,让大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发生在“协警”彭晓冬身上的一件事。
  彭晓冬当时在考驾照,所以上班有时候难免会请假。这个事情被刘文军知道后,他对彭晓冬说:“作为一名交警,还要为考驾照影响工作,太说不过去了。你把考驾驶证的钱给我吧,我来给你搞定。”
  随后,彭晓冬把3000多元考驾驶证的钱和自己的照片交到了刘文军手上。几天后,刘文军果然当着大家的面,把一张驾驶证交给了彭晓冬。眼见这一幕的另外一名“协警”见刘文军如此简单就能把驾驶证搞到手,也把3000多元钱和照片交到刘文军手上,要其帮忙。刘文军再次信誓旦旦地承诺“没有问题”。
  时间很快到了今年10月中旬,此时距离刘文军成立“交警大队”已有一个月的时间。这时候,问题来了。

积极补偿,仍难免刑责
  “按照刘文军的承诺,工作满一个月就会发工资。”向冰说,当大家找刘文军要工资的时候,刘文军总是找理由拖延。而直接让人识破刘文军骗局的,还是他当时为彭晓冬“搞到”的那张驾驶证。
  “工资和奖金没有兑现,我们就产生怀疑了。”彭晓冬说,事后她拿着驾驶证去验证真伪,结果发现是假的,“我再找刘文军,电话就打不通了”。
  10月底,一个坏消息传来,“在我们经常执勤的芷江路上,大家都在议论,说在这里执勤的交警都是假的。”彭晓冬听后,心头一紧,马上电话联系其他的“协警”一起赶到怀化市鹤城区交警大队。
  结果,他们在交警大队了解到的事实让所有人都傻了眼:刘文军“交警大队副队长”的身份是假的,他们的“协警”身份自然也是假的。
  很快,刘文军便被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分局抓获。12月中旬,刘文军因构成招摇撞骗罪被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提请批捕。
  “刘文军交代,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羡慕交警,为了过一下当交警的瘾。”负责此案的鹤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办工作人员丁波对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说。
  为了挽救触犯法律的刘文军,他的父亲把刘文军当时收取的10多名“协警”的体检费以及服装费都予以了退还,并且按照40元一天的标准对每个上当受骗的“协警”都进行了补偿。
  但这并不能免除刘文军的刑事责任。丁波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且该条款的第二款还规定,凡是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的更应从重处罚。”
  丁波说,在调查这起案件的过程当中,检察机关认定刘文军共存在三起犯罪事实,除了两起以办理驾驶证为名诈骗他人钱财外,最重要的犯罪事实就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构成了招摇撞骗罪。
  那么,什么叫招摇撞骗罪?它和一般的合同诈骗罪有什么不同?丁波解释说:“合同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都是以骗为手段作案的犯罪行为,刑法对招摇撞骗罪进行了细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的就是招摇撞骗罪。普通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5000元,5000元构成犯罪,而招摇撞骗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只要他实施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并进行诈骗,就属于招摇撞骗罪。”
  而其他的“协警”为何能免于刑事责任?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首先,这些“协警”本身也是受害者;而且,根据当地检查机关查明,他们也没有以“协警”的身份去诈骗钱财,所以被免于刑事责任。
  不过,接受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的受骗者们都表示,这段受骗经历,也给了他们一个很大的教训,大家都说以后一定要擦亮眼睛做事。
  (文中除办案人员外均系化名,奖励线索提供者李小姐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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