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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3年11月26日> > 总第2389期 > A05 > 新闻内容
事业单位招考,57人考错试卷
新闻作者:凌晴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耒阳女孩文芳至今还难以接受那场考试的结果。
  11月9日,在湖南省耒阳市举行的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中,监考老师下发到文芳手中的试题与答题卡,竟然不相匹配,明明报考“法律类”岗位的她,拿到的是一份标注有“文员类”字样的试题。和她有着同样遭遇的,是耒阳市第三中学考点第11、12考场的57名考生。
  最终,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耒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召集考生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定此试卷考试分数有效,并以此决定面试入围名单。
  11月25日,记者致电耒阳市纪委纠风室,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接到了相关举报,正在跟进调查。

法律类岗位考生,拿到文员类试题
  11月21日,文芳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回忆,11月9日9时15分许,她所在的第11考场里议论声四起,甚至有考生大声喊道:“题目不对!”她索性放下笔,静候监考人员处理意见。
  原来,约15分钟前,2013年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开考。当天开展的是除医疗卫生类外的其它招聘岗位的笔试。时长2小时。
  试卷和答题卡一发下来,文芳就感觉有些“不对劲”。她习惯性地扫视了一遍试题,目光停留在试题起始处。
  “文员类?”这三个字,让她有些意外。她明明记得很清楚,自己此前报考的是“耒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信访员”。该岗位明确要求考生所学专业为法律。
  她也记得,招考公告上写着,这次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总时长两小时。其中,专业知识以各职位类别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占笔试成绩的60%。
  10分钟后,开始有考生轻声提出试题可能发错了,这迅速引起大家的共鸣,窃窃私语逐渐转变为大声申诉。
  “我也注意到试题的专业部分,是文员类的写作题,大致意思为‘政府颁布新政,官场存在以不变应万变,无视新政策的现象,请谈谈杜绝这一情况的措施和看法’。” 文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而我的答题卡上,完全没有这一写作题的答题空间。”当时,教室里一男一女两名监考老师无法做主,大约在9时20分,他们请来了巡考老师。
  “他(指巡考老师)说,大家将那道题当做法律专业题回答,写到试卷空白处,没关系。”该考场另一名考生易欣(化名)则想起,当时巡考老师试图下发另一张试题,“可才发了几个人,又发现不对,又立马收上去了”。
  文芳表示,考试11时结束,该考场准时收卷。后来,她还得知,相邻的第12考场也同样发错了试卷。这两个考场共有57名考生。

民主投票,决定考试成绩有效与否
  11月11日,考后第一个工作日,文芳和易欣均接到自称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电话。对方通知,次日(11月12日)召集第11、12考场考生开会,现场征询处理意见。“我在长沙工作,工作日不方便请假,所以无法到现场。”文芳说。
  11月12日,工作人员在“现场征询会”后,再次拨通文芳电话。“我当时通过电话投下了反对票,要求重新组织考试。” 11月21日,文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身在外地的易欣,则由母亲代表,在“征询会”现场投下了反对票。当天,工作人员告知了大家最终的投票结果:57人,32人同意考试结果有效。文芳说,这意味着“他们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沿用原有成绩”。
  “可能大部分考生眼下都有工作,有的还在外地,不愿意折腾回来重考。”文芳说。
  11月13日,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入围人员名单由此产生。
  此后,未入围的文芳和易欣,再未收到来自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

全部错发,对大家是公平的
  11月25日上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致电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该部门负责人欧阳波称,当天的考试共有39个考场,试题分为文员类、法律类、机械工程类、园林设计类等20多个类别,法律类分布在第11、12考场。
  “可能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错将‘文员类’试题下发到了法律类考场。”欧阳波说,试题上“文员类”与“法律类”的区别,在于30分专业知识。
  “发现问题后,我们立即告知11、12两个考场的法律类考生,就按手头试题计分,专业题就做文员类的作文题。”
  为何选择“将错就错”,而不是当场更换正确的试卷?
  欧阳波说:考虑到考生都已开始作答,如重新下发考卷,考生又要誊抄一遍,时间上不划算。“沿用文员类试卷,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相对公平。”欧阳波解释,“学法律的,通过作文题,应该能够体现语言组织、逻辑思维能力。”
  “秉着慎重处理的原则,我们事后组织考生现场开会。考务组向大家公开道歉,并下发了《处理意见书》。意见书上,考生可以在‘同意考试成绩有效’或‘要求重考’两栏签名,以示投票。” 欧阳波告诉记者,“最终考生投票的统计结果:57人,7人缺考,应到50人,实到40人。其中,26人同意考试成绩有效,加上6名通过电话投下赞成票的,共计32人认可了考试结果。”
  “最后,到场的每个人都签字认可了最终结果。” 欧阳波表示,“我们都是依法依规进行的,绝对无舞弊现象。投下反对票的一名考生,最后成绩出来,得了第一名。”
  至此,这次考试成绩被视为有效。

“少数服从多数,他们学法律的最清楚”
  欧阳波表示,这只属于一场失误,“一来,它并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二来,我们采取了积极补救措施。本来可以重考,也可以维持原成绩,这都是考生自己投票决定的。”
  此前,有受访者质疑,部分考生不愿为考试组织方的错误埋单,考生们的合理要求就该被忽视吗?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他们学法律的应该最清楚。” 考试中心另一名工作人员强调。
  在欧阳波看来,大多数考生都平静地接受了最终结果。“只有一个考生例外,主要是她父亲不通情达理。”
  11月14日至18日,文芳56岁的父亲文孝闻,先后跑了多趟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耒阳市纪委,想“讨个说法”。
  文孝闻说,市纪委在了解情况后,向他表示了歉意,并承诺将处置相关责任人员。
  11月25日,记者致电耒阳市纪委纠风室,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接到了相关举报。初步调查证实,考场工作人员因失误操作,造成了部分考生试卷错发。具体原因,纪委正在跟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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