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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建言“男女公务员同龄退休”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泱 通讯员 黄美琦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陈泱 通讯员 黄美琦)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我国一般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但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从事职业越来越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女性不愿意在50岁便早早退休,其中希望“男女公务员同龄退休”的呼声也越来越多。11月11日,全国妇联、省妇联一行前往株洲市调研,了解株洲市公务员群体对“男女公务员同龄退休”的看法。
  在座谈会上,来自不同单位、不同年龄阶段的代表们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有代表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教育、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现在仍按五十多年前制定的退休政策执行退休,对妇女而言不公平。一些50岁左右的女性,工作经验丰富,身体状况良好,还能在工作岗位上作出成绩,仅仅因为年龄原因便要离开,这不仅有违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也造成了女性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还有代表认为,男女公务员不同龄退休直接导致女性公务员在退休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福利上的差别,这样并不公平。
  代表们建议,可以实行弹性退休政策,给予妇女享有退休的自由选择权,使退休制度更加“人性化”,例如妇女工龄满30年,可自愿提出退休;同时建立男女公务员同龄退休制度,建立配套的干部制度,对公务员实行聘用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代表们还呼吁,妇联应站在全国的大局上去思考“男女同龄退休”问题,不能单独就公务员进行,企事业单位也应同步推进。
  也有一部分代表反对男女公务员同龄退休,她们认为女性受生理年龄限制,还要兼顾家庭、工作中的多重角色,容易力不从心。女性提早退休,也有利于早发现、早锻炼、早培养年轻干部。
  据了解,上世纪50年代,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缓慢恢复期,大多数妇女从事体力性劳动,又有生育子女和操持家务的负担,为了照顾妇女,国家制定了年龄男高女低的退休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女公务员的负担已大为减轻,综合素质与男公务员相当,现行的公务员退休年龄差别政策带有历史局限性,许多女公务员迫切要求与男公务员同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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