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薄工资还分两次发
就在四个月前,54岁的欧凤姣找了新工作。跟以前在衡阳市南岳武术院的工作一样,欧凤姣还是在厨房洗菜做饭。只是,相比之前的工作单位,欧凤姣对现状很满足:“现在的公司包吃住,每个月工资有2250元,是以前的两倍。”
10月26日上午,欧凤姣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她庆幸今年年初跟南岳武术院因劳动纠纷而辞职。
不过,虽然她离开了南岳武术院,但是留下的维权官司在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的介入下才画上句号。
让欧凤姣感觉有所收获的是,“我现在终于知道,工作单位必须跟我们签订合同,而且还应该给我们买保险。”但让她感到无奈的是,即便最近通过法律途径最终为自己成功维权,但学校承诺补给她的3485元钱,10月28日才收到通知去领。
欧凤姣到南岳武术院工作非常偶然。“家里穷,一直在老家干农活。”欧凤姣是湘潭县人,8年前,在衡阳工作的亲戚得了重病,没人照料,她从湘潭来到衡阳帮忙。
帮亲戚做了两个月事后,身体渐渐康复的亲戚,把她介绍到了南岳武术院食堂工作。
“工资很低,500元一个月。”欧凤姣说,“工作很辛苦,一年到头没有休息。”
欧凤姣曾动过很多次回老家的念头,但最后还是放弃了。“主要是当时孩子小,读书要钱。”最重要的是,老板一直跟他们口头承诺,“不会亏待我们”。不过事实让欧凤姣很是失望,“一直只有几百元钱工资,直到去年,在反复跟老板交流后,才涨到1300元,而且还是分两次发,先是发800元,到年底才把500元钱补上。”

南岳武术院官网
临“退休”才知一直在打“黑工”在南岳武术院,欧凤姣的遭遇不是孤例。
衡山县人蒋秋连比欧凤姣大了3岁,相比欧凤姣,蒋秋连在南岳武术院的“工龄”比欧凤姣还长了3年。“我们是同时去的学校,其间欧凤姣出去了两年多,而我一直在学校食堂工作。”
这些年,蒋秋连的待遇,每个月只比欧凤姣多了50元,“因为我是班长”。
最窝火的是来自河南泌阳县的杨长年。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已回老家的杨长年,杨长年无奈的只有叹气:“我在学校工作13年了,学校原本许诺的好好的,结果,什么都没有兑现。”
杨长年说,他今年62岁,以搞杂技出身。15年前,就认识现在的南岳武术院法人代表赵初冬。“那时候我们的杂技团,赵初冬也是老板,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帮杂技团开车。”杨长年说,1999年,他来到赵初冬创办的衡阳市南岳武术院工作,就一直没有离开过。
杨长年在学校主要担任采购、后勤、水电和司机的工作。“在学校,什么地方需要我就上。在学校工作13年,只请过一次假。”但是工资跟欧凤姣他们完全一样。
谭云增在南岳武术院的职务是办公室主任,不过,对于自己的这个身份,谭云增感到很窝囊。实际上,我也只是一个打杂的,工资跟在厨房里工作的厨工一样多。
刘建平的身份是老师,在南岳武术院工作已经8年,“工资低不说,一年寒暑假工资都没有”。
“收入低也就算了,更加气愤的是,学校没有跟我们买养老保险。”谭云增说,他们辛辛苦苦为学校工作几年甚至十多年,现在面临“退休”,才发现自己没有任何保障。
“学校从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务合同,更没有给我们买养老保险。”谭云增说,知道这个情况,也是偶然。
2012年12月,一位在附近一所民办学校工作的朋友跟谭云增抱怨:“我们学校的寒暑假工资太低,你们学校有多少?”听朋友这么一问,谭云增愣住了。“学校放寒暑假,还有工资发?我们学校可从来就没有发过啊。”经过更细交流后,谭云增的心情更加沉重起来。“他们告诉我,学校不但要支付给员工寒暑假工资,也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享有学校承担支付的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福利。”
可是,对于朋友口中的这些,谭云增如同天方夜谭,“我们什么都没有。”
从朋友口中得知这些信息,谭云增还不能肯定,谭云增托人咨询和查询,直到从衡东县凌云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阳春明口中,谭云增才找到法律依据。
工作13年仅获4085元补偿金
2012年年底,谭云增、欧凤姣、蒋秋连、杨长年、刘建平等五人找到南岳武术院法人代表赵初冬交涉。
“实话说,虽然我们的待遇很低,工作很辛苦,但是在学校这么多年,我们多少有一些感情,还是希望能够协商解决。”杨长年说,不过,出乎5人意料的是,协商进行得非常不顺利。“老板(指法人代表赵初冬)总是回避劳务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
随后的两个月里,谭云增等五人一直希望协商解决,却没有实质性进展。
最后,“为给自己讨个说法”,2013年1月初,谭云增、欧凤姣、蒋秋连、杨长年、刘建平等五人单方面解除了跟南岳武术院的事实劳动关系。1月28日,5人向衡阳市南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校方补发他们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寒暑假工资、补交社会保险。
2013年3月19日,衡阳市南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定谭云增、刘建平单方面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合法有效,支持了谭云增、刘建平部分经济补偿金、寒暑假工资及补交社会保险的请求,对杨长年、蒋秋连、欧凤姣的诉求予以驳回。
五人对此不服,诉至衡阳市南岳区法院。
8月5日,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这份调解书上看到。5人共获得赔偿金额42345元(其中“工龄”最长的杨长年为4085元),“南岳武术院在2013年8月25日之前付清。”
而这份调解协议签订两个多月过去,直至今日女报/凤网介入,截止10月28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发稿前,当事人才接到通知去法院领取补偿金。而远在河南泌阳的杨长年得知自己只有4085元补偿金,有些不相信:“怎么只有这点钱?我在学校可工作了13年!”
■对话当事学校
欧凤姣等5人的遭遇是否属实?10月26日下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了南岳武术院法人代表、院长赵初冬。
今日女报/凤网:员工的收入是否低于衡阳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赵初冬:其实我们员工的收入有一部分是不公开的,打个比方,如果他当月拿到1000元,其中有500元是隐性收入,至于怎么来的,我不好说。但有一点我能保证,我们学校的收入绝对不会低于衡阳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今日女报/凤网:员工进校工作是否签了合同,是否缴纳了相关保险?
赵初冬:我们学校的每位员工都签了合同的,只不过去年4月学校迁往新校区期间,因为是谭云增负责收放社会保险文件、员工合同、公章等工作,又加上他当时和我闹了矛盾,所以搬迁其间,很多员工的合同原件都被他弄丢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但之前学校在法庭举证的时候,我们向法院提交了合同复印件,上面有他自己写的名字。
(记者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南岳武术院跟本文中的五当事人均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从未为五人缴纳社会保险,没有支付教师寒暑假工资。)
今日女报/凤网:为何直到现在才支付补偿金?
赵初冬:因为我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刚好在外面出差,不知道补交钱款的期限,所以就耽误了时间。前不久,法院再次提醒我们后,他们几个人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寒暑假工资,我们在两天前及时补交给(南岳)区人民法院了。

衡阳市中院关于此劳务纠纷的民事调解书。
■律师说法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卓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曾有明确规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都可以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我认为,教师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其中应当包括民办学校,在教师寒暑假工资如何支付问题上,应当适用教师法,所以,南岳武术院的教师应当依法享有“带薪休假”,寒暑假工资也应该照发。
若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员工每月可获2倍工资。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希
如果原告五人所反映的校方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属实,根据有关《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当天算起,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