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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3年10月15日> > 总第2377期 > A10 > 新闻内容
朝人吐烟圈被判故意伤害罪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泱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据德国《焦点》杂志网站报道,近日,德国埃尔福特地方法院作出宣判:吸烟男子向别人吐烟圈是故意伤害,而因此用玻璃杯砸他的女子无罪。
  今年6月的一天,在当地一个舞厅里,25岁的女大学生看到有个男人在抽烟,她几次上前指出这里是禁烟区。但当她回到舞池不久,那人却又点了一根烟,“很有攻击性地”向她走来。
  这名30岁的男子把口中的烟径直向她脸上吐去,挑衅地问她现在想怎样。她毫不示弱,拿起一个玻璃杯就朝其头部砸去。男子头上被砸了一个包,就将女子告上法庭。在法庭上,男子信心满满,承认了女子对吐烟等过程的陈述。
  就在此时,令他意想不到的转折出现了。公诉人提请判决被告无罪,因为吐烟圈这种行为已构成侮辱,足以引起正当防卫,不仅如此,反而是这名男子对他人构成人身伤害。
  法庭援引1977年的一次判决,指出被动吸烟带来的健康危险——香烟含有致癌物质,还有细菌和病毒。基于此,法庭认为向人脸上吐烟这种行为已满足对方实行正当防卫的条件。最终,男子被判了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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