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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女法官援疆调解纠纷,一年收获“古丽”美名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表彰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来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贵黎莹作为湖南省法院系统的唯一代表,获评“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这位土家族姑娘作为湘西州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用过硬的专业能力和对群众的细致态度,认真办理了许多少数民族民商事案件。她还有过一个特别的经历——2021年,贵黎莹参与援疆,为边疆的民族地区送去了湖南经验,为民族团结贡献巾帼力量。

贴心解决涉多民族矛盾纠纷
今年38岁的贵黎莹在大学毕业后成了一名律师。2010年,她辞去律师的工作,成为湘西州中院的一名审判员。
“我经手的民事案件中,有80%的案件涉及少数民族群众,这其中又以家事案件居多。”贵黎莹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该如何平衡国家法规与民族风俗?
“接到当事人的电话时,不论是不是自己负责的案件,都要多问一句,尽可能地解决对方的疑问。”贵黎莹说,在办理民事案件时,她一定会去现场看看,和当事人、邻居、村委等面对面交流。
一次,贵黎莹接手了一起儿媳起诉公婆要求分割丈夫死亡赔偿金的案件。本以为是一起简单纠纷,但在实地走访交流后,她意识到事情远比想象复杂。
原来,儿媳是外地人,和丈夫结婚后,把两个孩子交给公婆照顾,夫妻两人外出务工。丈夫不幸去世后,儿媳想要带着两个孩子回到广西老家生活,但当地风俗不允许丧偶儿媳带走孩子。无奈之下,儿媳只好以自己和两个孩子的名义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分割8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一边是想要亲自抚养孩子的母亲,一边是失去儿子只剩两个孙女作为精神慰藉的老人。贵黎莹多次上门,并且询问了两个孩子的意见。在她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对赔偿金和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协议,“大宝愿意和爷爷奶奶生活,小宝想要跟着妈妈”。在贵黎莹的劝说下,儿媳答应等到放假就会让两个孩子团聚。
她是新疆朋友的“黎莹古丽”
多年办理涉少数民族民事纠纷等案件的经历,让贵黎莹积累了不少经验,她也有了一套自己的办案“法宝”:“将准确法律适用与地区民风民俗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这可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她也将这个“法宝”带到了新疆。
2021年,当单位需要选派审判员到新疆开展援疆工作时,贵黎莹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和家里人沟通商量,并下定了决心——同年11月,贵黎莹从湘西州出发,跨越3000余公里,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法院,成为这里的一名法官助理。
一次,一位回族老奶奶到法院起诉家附近小卖部的老板,称她在小卖部购买了农药后,按照老板所说的方法打在了葡萄上,没想到不仅造成了葡萄的减产,还导致葡萄藤病变。
“当地居民对葡萄藤看得很重,这是他们的财产之一。”贵黎莹耐心问询了小卖部老板,得知农药的使用方法是经销商提供的后,又根据对方提供的线索,辗转找到了经销商,赔偿了回族老奶奶的损失,也帮她找到了治理恢复受损的葡萄藤的方法。
一年的援疆工作中,贵黎莹参与或协助结案约300余件,其中撰写民事判决书130余篇,调解、撤诉结案30余件。日常工作中,她坚持参加每一次民事法官专业会议,还积极和其他法官探讨疑难复杂案件,并帮忙查询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为此,鄯善法院的同事们给她取了一个新疆名字——黎莹古丽·阿依夏木。
回到湘西州后,贵黎莹成了湘西州中院和新疆同事们之间的桥梁。2024年,贵黎莹当选为湖南省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参会期间,她以一位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女法官的身份,积极参加讨论发言并献言献策。
而此次获评“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贵黎莹惊喜的同时,也在心中定下了目标:“我要努力以法治力量助力民族文化传承,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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