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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长护险新规, 失能老人有了更好“医”靠
新闻作者: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欧阳婷 通讯员 乔木)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长护服务机构”)定点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保障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近日,湖南省医保局官网发布《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自2025年11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细则》明确,长护服务机构定点遵循保障基本、合理布局、择优选择、动态平衡原则。具有提供长期护理服务能力,且符合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已备案登记的养老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并且依法登记的医疗机构,备案且依法登记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条件之一的机构,可申请定点。申请机构还需满足具备法人资格、规范经营、营业时长、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信息对接及收费合规等基本条件。
长护服务机构可申请不同长期护理服务类型,医疗机构需配备专业护理服务团队,医护人员与床位数配比不低于1:10,医师和护士配备各不少于3人。专职护理人员与床位数配比不低于1:4,其中在本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年龄段护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设置独立长期护理服务专区且床位数不少于60张。养老机构需配备与长期护理服务相适应的医护人员和护理服务人员,医师和护士配备各不少于4人,专职护理人员与床位数配比不低于1:5,提供长期护理床位数不少于80张;上门护理机构则要求专职护理员不少于20人,具备医疗资质的医护人员不少于5人。
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在运行管理中,需校验参保人员信息,签订服务合同,按规范提供服务并建立电子档案。同时,不得违规收费、诱导参保人员,应优先使用目录内服务项目。
长护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2016年开始在全国49个城市试点。湘潭市是国家第二批长护险试点城市,也是湖南省唯一的试点城市,自2021年1月起探索适配政策,形成了以实施方案为主,实施细则、失能评估、定点护理机构、护理服务、基金管理等5项管理办法为辅的政策体系。据悉,湘潭市试点工作开展4年多以来,制度运行平稳,有效改善失能人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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