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国家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简称《指南》)已于近日发布,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指南》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不适用于校园自建食堂、学校食堂分包商或承包商。
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
在人员配置上,《指南》提出,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检验人员;建立风险防控动态机制,每日进行安全检查,每周排查隐患,每月调度分析。在原料采购方面,要实行米、面、油等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并确保留存每批次原料的检验检测报告;每种大宗食品原料每年至少做一次全品类覆盖的检验检测,特别要对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进行检测。
热食在熟制后1小时内分装
在制作环节,餐食加工过程须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并向学校、家长和学生公开展示食品加工的关键操作流程。
同时,热食在熟制后1小时内分装,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标签需标明食品名称、制作单位名称、制作时间、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配送方面,要确保热食食品安全,配送车辆与装载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配送过程保持平稳,配送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立马召回
《指南》还明确,要建立校园配餐服务评价机制,收集服务对象对菜品质量、口味、服务、环境、管理的评价和建议。建立并落实反馈整改和投诉处理机制,公开和及时处理反馈与投诉。在应急处理措施方面,配合学校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已配送的学生餐存在或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告知学校停止食用,第一时间启动召回程序。
■背景
守护2.37亿学生舌尖安全
我国目前中小学和幼儿园数量超过46万所,涉及学生超过2.37亿人。校园配餐产业规模已经占整个餐饮业近半规模,标准化建设是推动校园配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早在2019年,教育部等多部门就下发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其中要求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2024年11月,教育部曾发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其中提出,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该工作指引也提出,不具备建设食堂条件的中小学校,可通过从配餐企业订餐的形式,解决学生集中就餐需求,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