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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名不在碑
新闻作者: 文/郭光文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曾看到一则新闻:某村通过多种途径筹集30余万元,在村里建了一座简易桥梁。竣工后却耗资近8万元,在桥头立起一块20多平方米的高标准“功德碑”,碑上只刻着工程正副指挥长等领导姓名,附满歌功颂德的文字,对无偿捐资、投工投劳的村民却只字未提。村民们既不满这笔不合理开支,又反感石碑遮挡视线,一气之下将其推倒。
此类现象在农村并不鲜见。大到修便道、整山塘,小到清沟渠、改厕所,动辄立碑“记功”,刻满谄媚文字。诚然,重大工程结束后,立块简易碑牌标注设计、施工人员姓名,以明责任、备查验,本无可非议。但凡事过犹不及,若任由“碑牌”林立、“颂歌”泛滥,不仅挥霍来之不易的民资,助长庸俗风气,更背离了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
为何有人对“树碑立传”如此热衷?说到底,无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口头上的“备查”和“负责”不过是“虚晃一枪”,实则为个人贴金、捞取政绩。
其实,人生在世,如何看待建功立业与积德行善,从来不只是方法问题,更能照见一个人的胸襟与境界。唐朝唐宪宗继位三年,宠臣吐突承璀便自作主张为其立功德碑,还请翰林学士李绛撰写碑文。李绛听到消息,不但不感到荣幸,反而说,自古圣帝明王都没有功德碑,难道是因为他们的功德还不够吗?只是因为他们认为不宜歌功颂德而已。于是李绛向唐宪宗上了一道奏章,直斥功德碑的弊端:“功高德厚者,与日月同辉,无需立碑自能流芳;若此时立碑,恐遭天下耻笑。”唐宪宗看了奏章,心中肯定不爽,但李绛说得义正词严,句句在理——为民建功是本分,为苍生积善是天职。他当即下令拆碑,然而吐突承璀找出各种理由不予办理:“石碑是选用的最好材料,经过能工巧匠精心打磨的,非常贵重!”唐宪宗反问道:“石碑与朕的名声,孰重?”吐突承璀还是不甘心,继续搪塞说:“石碑、石屋建造得坚固庞大,实在难以拆除。”唐宪宗厉声喝道:“拽不倒就多用几头牛拽,十头牛不行,就找一百头牛!”吐突承璀再也不敢造次了,最终强令拆除。此后,唐宪宗以之为鉴,励精图治,通过改革削平藩镇、恢复统一,成就“元和中兴”。可见,功名从不在碑,唐宪宗拆碑之事未立碑,却流传千年。
古有明鉴,今有典范。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慈善总会收到了“顺其自然”的第26次捐款,累计金额高达1686万元。这位自1999年起每年捐款的匿名人士,虽未留名,却让群众由衷感叹,纷纷在网上发帖赞道:“我们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但我们知道你是为了谁!”
真正的建功立业和积德行善,从不在形式上的树碑立传,而在内心的坚守与社会的正向影响。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秤:谁在脚踏实地谋民利,谁在作秀忽悠,一目了然。愿广大党员干部能深谙此理:留名,从来不止于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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